企业部分
对于新引进或区域内新晋的独角兽企业,最高奖励 500万人民币。(需考察企业年收入、融资后市值等内容)

对于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奖励 30 万人民币。(瞪羚企业是银行对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通称,业界通常将高成长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 50万人民币。(发明专利等内容、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等内容)

对于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一次性 2万元奖励。(需向科技局申报)

设立 1000 万人民币的企业云服务专项资金,区域内注册企业或在孵项目均可申请。

在创新创业载体内进入下一孵化阶段,并继续在园区加速器发展的,每家毕业企业奖励 20万元,同时对创新创业载体奖励 10万元。

鼓励知名“大智移云”企业落户廊坊,对产值首次超过 2亿元的“大智移云”企业,给予 200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的“大智移云”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额达到 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300万的一次性奖励。


税收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