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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

重磅: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 雪梅姐讲财税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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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苏财税[2022]13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
1 江苏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1-2023
2 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1-2023
3 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4 南京中国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5 江苏新英慈爱基金会 2021-2023
6 江苏省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 2021-2023
7 江苏省吉如助困基金会 2021-2023
8 泗阳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9 苏州市吴江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10 南通市海门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11 镇江市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12 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13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14 南京市扶贫基金会 2021-2023
15 南京惠济慈善基金会 2021-2023
16 南京市火焰蓝消防救援公益基金会 2021-2023
17 南京市雨花台区慈善总会 2021-2023
18 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19 南京市建邺区慈善总会 2021-2023
20 无锡经济开发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21 无锡南外肯思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22 无锡市尚贤体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23 徐州市苏青扶贫基金会 2021-2023
24 徐州市君盛慈善基金会 2021-2023
25 徐州市鼓楼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26 常州市义工联合总会 2021-2023
27 常州西太湖细胞治疗前沿技术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28 常州东方润安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29 常州星未来帮扶关爱基金会 2021-2023
30 常州市华润爱老扶贫基金会 2021-2023
31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慈善会 2021-2023
32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慈善会 2021-2023
33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慈善会 2021-2023
34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慈善会 2021-2023
35 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慈善会 2021-2023
36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慈善总会 2021-2023
37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社区公益基金会 2021-2023
38 太仓市浮桥镇慈善会 2021-2023
39 昆山杰恩公益基金会 2021-2023
40 太仓市城厢镇慈善会 2021-2023
41 太仓市沙溪镇慈善会 2021-2023
42 太仓市双凤镇慈善会 2021-2023
43 太仓市娄东街道慈善会 2021-2023
44 昆山瑾晖城市建设基金会 2021-2023
45 太仓市陆渡街道慈善会 2021-2023
46 太仓市浏河镇慈善会 2021-2023
47 苏州朱玉宝慈善基金会 2021-2023
48 太仓市科教新城慈善会 2021-2023
49 苏州立德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50 苏州医心医疗科技创新公益基金会 2021-2023
51 苏州太湖足球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52 张家港市塘桥镇慈善会 2021-2023
53 张家港市乐余镇慈善会 2021-2023
54 张家港市锦丰镇慈善会 2021-2023
55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慈善会 2021-2023
56 南通蓝天救援队 2021-2023
57 南通麦田公益服务中心 2021-2023
58 南通如皋市石庄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59 南通开发区圆梦慈善连心社 2021-2023
60 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61 连云港市恒瑞慈善基金会 2021-2023
62 淮安市洪泽区爱心助学基金会 2021-2023
63 淮安市翔宇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64 淮安市清江浦区李维宝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65 滨海县慈善总会 2021-2023
66 盐城市大丰区树人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67 建湖县冈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68 盐城市黄海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2021-2023
69 盐城市仁禾中衡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70 盐城市大丰区丰中殷凤山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7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进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2023
72 扬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21-2023
73 丹阳市云上阳光社区公益基金会 2021-2023
74 丹阳市清泉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75 兴化市扶贫基金会 2021-2023
76 泰州市姜堰区慈善总会 2021-2023
77 泰州市润新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78 泰州市海陵美好幸福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79 宿迁市宿城区慈善总会 2021-2023
80 沭阳县慈善总会 2021-2023

苏财税[2023]16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
1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 2021-2023
2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3 江苏省海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2024
4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2024
5 江苏言恭达文化基金会 2022-2024
6 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 2022-2024
7 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2024
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2024
9 南京市第一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 2022-2024
10 无锡市耘林乐老基金会 2022-2024
11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慈善会 2022-2024
12 无锡市琢璞年轻人才发展基金会 2022-2024
13 常州市慈善总会 2022-2024
14 常州温康纳公益基金会 2022-2024
15 常州市新北区创智滨江公益基金会 2022-2024
16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康健教育基金会 2022-2024
17 苏州国际外语学校教育基金会 2022-2024
18 苏州博物馆发展基金会 2022-2024
19 扬州市益缘教育基金会 2022-2024
20 扬州市邗江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2024
21 泰州市兴化益行儿童基金会 2022-2024
22 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有基慈善互助会 2022-2024
23 泗洪县慈善总会 2022-2024

特殊情形——100%全额税前扣除的捐赠:

  一、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二、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注:若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发生上诉支出,尚未扣除或少扣的,注意追溯期限,及时申报追补。

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名单:“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由县级以上政府的扶贫工作部门掌握。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扶贫工作部门查阅或问询】

  2.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上述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捐赠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五、向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捐赠

  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统称为亚运会。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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