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柬埔寨
1.据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最新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柬埔寨共批准276个投资项目,协议投资额达47亿美元。本地企业以41.7%的投资占比位居首位,中国和新加坡分别以35.7%和15.3%的占比位列第二、第三。上半年获批的大型项目包括磅通省投资4000万美元的食蟹猴养殖场、贡布省投资2.1亿美元的水泥厂扩建项目、柴桢省投资3亿美元的五星级酒店项目,以及菩萨省投资2.26亿美元的350兆瓦太阳能发电厂项目等。(柬中时报2026/7/14)
2.7月15日,柬埔寨农业部长邓迪那与中国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举行双边会谈,并签署《柬埔寨菠萝蜜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SPS),为柬埔寨菠萝蜜正式进入中国市场铺平道路。双方当天还签署关于植物和动物检疫以及安全食品进出口合作的谅解备忘录(MoU),进一步加强两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合作。(柬中时报2026/7/15)
3.7月15日,柬埔寨与巴西于金边举行的礼节性会晤及工作会谈中表示,将研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的可行性,并推动制定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以最大限度释放双方经济潜力。此外,双方还确定了若干具有中长期合作潜力的重点领域,包括农业、能源以及金融科技(FinTech)。(高棉时报2026/7/17)
-02-
老挝
1.7月10日,老挝在北京与上海合作组织(SCO)签署协议,正式确认其作为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国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了与地区国家的联系。虽然对话伙伴并非该组织正式成员,但可参与部分会议、合作项目以及与成员国共同开展的特定领域合作倡议。据老挝外交部长通沙万·丰维汉介绍,这一新身份将使老挝能够扩大与上海合作组织在贸易、投资、交通运输、旅游、数字化转型、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合作。(老挝时报2026/7/13)
2.7月14日,老挝签署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正式加入该体系。待该协定于10月生效后,老挝将成为该条约的第79个成员,《海牙体系》的覆盖范围也将扩大至102个国家。据悉,2025年底,老挝政府出台了新的《专利与小专利决定》,在未全面改革专利制度的情况下,对多项程序进行了更新。其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没有老挝注册地址的外国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通过获得授权的本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新规定还使专利制度迈入数字时代,在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时,承认已在印刷出版物和网络信息中公开披露的发明内容。改革还允许任何人申请由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检索,以确认某项发明是否已经完成注册。(老挝时报2026/7/15)
-03-
缅甸
1.缅甸工业部及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署下设的工业监督检验局发布公告称,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基金(MSME Development Fund)将提供贷款以支持棉花产业发展,贷款申请可向内比都及各省邦的中小微型企业(MSME)机构提交。(缅甸金凤凰报2026/7/18)
2.近日,缅甸农药登记委员会发布公告,自7月15日起,在缅甸境内暂停使用上述两种农药,为期两年。因此,相关公司、经销商、农户及农药销售商须于7月31日前,将库存的噻虫嗪(Thiamethoxam)和噻虫胺(Clothianidin)农药交至就近的农业局办理上缴。(缅甸金凤凰报2026/7/18)
3.因新冠疫情已关闭超过六年的掸邦东部大其力镇,缅老边境万崩-班莫码头已于7月16日起恢复。据悉,民众可凭临时边境通行证(TBP)合法往返缅甸和老挝。(缅甸中文网2026/7/18)
-04-
泰国
1.近日,泰国畜牧发展厅正在调查一起涉嫌原产地造假案件。此前,海关官员发现部分出口至中国的鸡爪货物涉嫌以椰子或冷冻香蕉名义申报。此次调查正值中国海关暂停从泰国五家鸡爪加工厂进口相关产品,并要求泰方进一步作出说明之际。有关方面担忧,原产于其他国家的鸡爪可能被重新包装,并伪装成泰国产品后出口至中国。(泰国民族报2026/7/19)
-05-
越南
1.今年前5个月,越南榴莲出口额达5.62亿美元,同比增长45.2%,占水果蔬菜出口总额的20.3%。其中,鲜榴莲出口额达4.83亿美元,增长43.4%,占总额的85.9%;冷冻榴莲达7790万美元,增长60.3%,显示出加工产品的发展潜力。中国继续是越南榴莲的最大市场,出口额达4.92亿美元,增长76.7%,占越南榴莲出口总额的87.5%。此外,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市场也取得积极增长。(越通社2026/7/16)
2.7月16日上午,越南国家工资理事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就2027年地区最低工资调整进行谈判。根据理事会已达成一致的方案,地区最低工资平均增幅为7.8%。据此,一区最低工资从531万越盾上调至570万越盾(增加39万越盾),二区从473万越盾上调至508万越盾(增加35万越盾),三区从414万越盾上调至445万越盾(增加31万越盾),四区从370万越盾上调至404万越盾(增加34万越盾)。该方案将提交政府审批。(越南人民报网2026/7/16)
文章:蒋能杰
编辑、排版:鼎峰法律秘书部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马来西亚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柬埔寨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印度尼西亚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泰国篇》
内容简介
RCEP 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由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共15个国家共同达成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也代表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开启一个新的篇章。
本系列丛书是带有一定学术研究色彩的实务性论著,可为赴RCEP成员国投资的投资者提供必要、系统、及时、专业和实用的法律指导。编者中既有资深中国律师,又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充分融合了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两大领域的优势,以准确实用的法律、政策信息回应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