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税务合规新知
来源:河北税务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了一起涉税中介违规案件。三河市垚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垚来公司”)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帮助其代理的 24 户个体工商户少缴税款。经查,2024 年至 2025 年间,涉案个体户少缴个人所得税 14.62 万元。2026 年 7 月,税务机关依法对垚来公司处以少缴税款 1 倍的罚款(14.62 万元),并对 24 户个体户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 120.09 万元。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大数据预警:24 家个体户疑似“克隆”经营
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初期有 6 家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存在异常:注册地址高度集中、开票客户重合度高,且全年收入精准控制在增值税免税临界点,涉嫌人为拆分主体以骗取税收优惠。
经深入排查,另有 18 户个体户情况类似。这 24 户个体户均由垚来公司代理记账,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天宇,财务及采购人员完全一致,业务范围与开票品目高度趋同,年度申报收入均精准控制在 120 万元以内。针对上述疑点,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立案检查。
调查取证:虚列大量成本且无原始凭证
检查人员调取账簿资料后发现,24 户个体户的成本明细账中缺失银行凭证、收据、出入库单据、工资表及合同等任何原始凭证。垚来公司在无真实成本依据的情况下,捏造暂估成本并据此进行虚假个税申报。
询问笔录显示,实际控制人王天宇承认未向公司提供成本数据,所有成本核算均由垚来公司操作。作为持有代理记账许可的专业机构,垚来公司违规提供“便利”,协助企业虚列成本。
进一步核查资金流水发现,这 24 户个体户的实际经营主体实为“三河市久瑞通建材销售部”。2023 年至 2025 年间,该部累计拆分收入高达 4706.55 万元。
处罚结果:中介与企业双双受罚
经查实,2024 年至 2025 年,垚来公司在无成本依据下捏造暂估成本,导致代理企业少缴个人所得税 14.62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外,对税务代理人处少缴税款 50% 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最终,税务机关对垚来公司处以少缴税款 1 倍的罚款,计 14.62 万元;对 24 户个体工商户的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合计 120.09 万元。目前,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