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陈汐、邢芳代理的北京东城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委托人)支付售房款108.5万元及逾期利息。
冠领律师刘雨萌、张佳怡代理的河北廊坊离婚纠纷案,经由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明确双方同意离婚;由被告给付原告(委托人)夫妻共同财产32万元,待该协议签字捺印后立即给付;案件受理费2100元由被告负担。
冠领律师李茂生、祁嘉绘代理的上海松江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两个被告限期归还原告(委托人)借款3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冠领律师周凡代理的湖北武汉合同纠纷案,经由湖北省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退还各项费用共计25万元。
冠领律师王佳琦代理的北京丰台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向原告(委托人)分期支付8万余元借款。案结后,委托人向冠领律所送来致谢锦旗。
冠领律师肖爱成代理的广东深圳劳动争议案,经由深圳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委托人)限期一次性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产假工资差额、基本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合计近12万元,并为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
冠领律师罗丽冰代理的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利息。
冠领律师周凡、程叶青代理的湖北武汉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经由湖北省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诉讼相对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冠领律师杨中祥代理的北京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为确认案涉两份合同于2024年9月解除;被告限期退还两个原告(委托人)品牌保证金1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并驳回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冠领律师汤敏芳、程丹粤代理的广东广州法定继承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被继承人名下的案涉房屋份额由委托人母亲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需配合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委托人母女二人顺利守住了房屋的全部产权。
冠领律师熊月琦代理的四川成都投资纠纷案,经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判决支持了原告(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案涉金钱给付债务系原股东与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冠领律师王来枝代理的上海徐汇劳动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委托人)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应限期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总计3.9万余元。
冠领律师刘雨萌、陈浩天代理的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委托人)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原告每年承担一半孩子保险费用至二十周岁;原告支付被告既往抚养费7000元及补偿款2万元;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内家具家电归被告所有。
冠领律师李鑫代理的四川达州履行补偿安置法定职责案,经由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对委托人要求补偿安置的事项依法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汪节、实习律师王仁飞代理的河北保定行政复议案,经由河北省保定市某县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第二项答复内容,并责令其限期内对申请人(委托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冠领律师冯昱代理的云南大理撤销行政决定案,经由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行政机关作出案涉拆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刘晓鹏、贾晨涛代理的广西百色强制拆除房屋纠纷案,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两个被告强制拆除原告(委托人)在建房屋的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陈君伟、班文辉代理的山东枣庄行政强制违法案,经由山东省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郑俊霄代理的福建莆田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经由莆田市某区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委托人)的补偿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常航、实习律师张都代理的广东广州涉嫌盗窃罪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犯罪嫌疑人(委托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
冠领律师张弦代理的广东东莞涉嫌开设赌场罪案,经由广东省东莞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处犯罪嫌疑人(委托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判决结果。
冠领律师张弦代理的广东深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决定对委托人取保候审,深圳市某区看守所作出《释放证明书》。
冠领律师姜鹏代理的北京西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不起诉。
冠领律师卢显颖、实习律师白静代理的广西玉林涉嫌贪污罪案,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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