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企业最昂贵的误判,是把法律差异当作语言差异。
两种合同,两套人性假设
西方式合同,密密麻麻写满违约、赔偿、解除、不可抗力。它预设的前提是:对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害我,所以必须在一切发生之前,把一切写清楚。商业是陌生人之间的游戏,信任是奢侈品,规则是日用品。
中式合同,三两页纸,核心写着“友好协商”“长期合作”“互谅互让”。它预设的前提是:我们是为了合作才坐在一起的,出了问题总能谈。合同是君子协定的注脚,真正维系交易的是人情、信任和彼此给面子。
两种人性假设面对面放在谈判桌上,看得见的是条款长短,看不见的,是法律文明的底层代码。
正义的形状,画得不同
中华传统商业文化以“和”为核心,以“礼”为载体。秩序来自和谐,正义来自关系的平衡。纠纷最好是调解的,人情是商业的润滑剂。在这片土壤里长出的合同,天然是留白的、弹性的。
西方商业文化的核心命题始终是:如何防止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崩盘。它不信任人性,信任程序;不指望善意,指望清晰。
两种文明对“秩序”的想象截然不同。当它们在跨境交易中相撞,条文只是冰尖,深水区是整套法律世界观的对峙。
读懂文字,不等于读懂法律
在中国,成文法给了我们确定性——翻开《民法典》,法条就在那里。这种确定性让我们形成一种感觉:读懂文字,就读懂了法律。
但在判例法世界,判例赋予了完全不同的含义。读懂的是文字,没有读懂的是这些文字背后的法官自由心证。
不是签合同,而是在翻译传统
出海的法律功课,从来不是在签约前一周请律师“把把关”。那是上考场前一夜翻教材。真正的功课,是进入一个市场之前,先弄清楚那里的人怎么理解“违约”、“公平”、“赔偿”,这些词跟我们理解的可能同名,但不同义。
真正的跨国合同管理,不是把中文译成英文,是把一种法律文明的思维方式,译成另一种法律文明的生存逻辑。我们签的不是一份合同,而是在两种不同的秩序想象之间,写下一行承诺。这行承诺被如何解读,不取决于写下它时的善意,而取决于解读它的人站在哪一片法律传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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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宇
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主任合伙人
xeonzxy@163.com
张晓宇律师,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合伙人。经济法、金融法双硕士,拥有中国大陆和美国纽约州律师牌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曾在英国伦敦大律师楼担任国际商事仲裁访问律师。
2015年,张晓宇律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17年,入选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省级涉外律师人才”;2018年,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获评南京市鼓楼区“金牌巾帼律师”;光明日报《中国力量》封面人物;无锡市“数字贸易创新人物";南京市“优秀涉外律师。
张晓宇律师担任南京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涉外法治与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青年仲裁委员会成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女性仲裁俱乐部成员、合肥仲裁委员会/镇江仲裁委员会/泰州仲裁委员会/潍坊仲裁委员会/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无锡市软件协会人工智能专委会专家委员、无锡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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