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影像团队这几日在巴西,从各大电视台看到新闻都在播出:里约热内卢,警方对巴西最大的贩毒集团之一展开突袭,已知死亡人数已上升至 132 人,包括多名警察,这是该市历史上最致命的一次袭击,几十年来,当局一直试图遏制控制该市许多贫困社区的犯罪团伙。
周二清晨,部队向被认为是“红色突击队”犯罪团伙据点的贫困山坡社区部署了 2500 名特种部队,随后特种部队与团伙成员之间爆发了枪战。 周三,州政府证实,此次军事化行动缴获了118件武器和半吨毒品。
警方称,涉嫌团伙成员在突袭行动中使用无人机向特种部队投掷炸弹。

里约热内卢右翼州长克劳迪奥·卡斯特罗周二表示,该州和国家正处于“战争”状态。他补充说:“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打击有组织犯罪。我们现在面临的不再是普通犯罪,而是毒品恐怖主义。”
该市北部郊区的阿莱芒和佩尼亚贫民窟发生的流血事件凸显了巴西乃至整个地区有组织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
而事件却引发了里约州与左翼总统领导的联邦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后者对镇压行动感到措手不及。司法部长表示,卢拉对死亡人数感到“震惊”。部长补充说:“他感到惊讶的是,如此大规模的行动竟然在联邦政府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联邦政府没有任何机会以任何方式利用其资源参与,尤其是在信息和后勤支持方面。”
这反映出巴西社会在如何处理毒品贩运和暴力犯罪问题上的分歧。

街头横陈的遗体、燃烧物筑起的街垒、无人机投掷的炸弹,以及 3 万被困平民 “不敢开窗觅食” 的绝望,不仅是一则震惊全球的突发新闻,更像一面棱镜,折射出后殖民国家在犯罪治理中难以挣脱的历史困境与现实迷思。

巴西经典电影《上帝之城 City of God 》,是一部由费尔南多・梅里尔斯和卡迪亚・兰德联合执导的犯罪剧情片,于 2002 年 8 月 30 日在巴西上映。
影片改编自保罗・林斯的同名小说,以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为背景,讲述了从 20 世纪 60 年代到 90 年代,这里被残暴、贪婪、复仇等所裹挟的混乱生活。
电影以阿炮的视角展开,他见证了贫民窟内黑帮的崛起、权力的更迭以及灾难性的黑帮争斗。从小在匪徒间求生存的阿炮,因胆小怕事和自我保护本能而得以平安度日,最终成为了一名摄影师。而小豆子则从一个 “少年三侠” 手下的小弟,凭借心狠手辣成为贫民区的 “小霸王”,将生意从抢劫发展到毒品买卖。《上帝之城》以其真实的叙事和凌厉的镜头语言,深刻揭露了贫困、社会不公等问题导致的犯罪现象,豆瓣评分高达 9.0 分,被认为是描绘贫民窟生活的经典之作。
影片中,手持枪支的少年帮派成员在尘土飞扬的街巷间肆意开火,警匪对抗的硝烟模糊了正义与暴力的边界,贫穷与绝望在 “被遗忘的角落” 滋生出循环不止的伤害 —— 被割裂的社会资源、被边缘化的社区群体、被异化的生存逻辑,让正式国家权力与非正式犯罪治理形成了畸形的共生关系。
以下正文转自“Political理论志”,编者按如下:
尽管具体安全和发展情况多样,全球南方还是容易给人以犯罪频发、发展落后的不安全印象。作者围绕伤害的日常化,提出四大核心命题:西方认识论在南方语境中的解释失效;犯罪治理须理解伤害景观中的社会策略;犯罪治理实践具有正式国家与非正式社会之间的混合性;殖民遗产持续塑造当代犯罪控制情境。
文章就伤害景观(harmscapes,编者认为可简单理解为生活中的各种伤害,组成了日常的一部分)和治理的混合性(例如罪犯治理,文中的criminal governance,即由帮派、武装团伙等非国家主体提供公共秩序)等叙述别出心裁,批判西方中心论的治理模板与刑事政策逻辑,强调历史语境与地方性知识的核心地位;反对西方中心论或劣根性等偏见,又超越把治理赤字完全归咎于殖民历史的道德批判。
学者和实务界日益认为犯罪是威胁全球和平与安全的跨国问题,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对犯罪的制度化体现了这点。一种功能主义视角认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人员流动和互联互通加剧了跨国犯罪活动,而贫困、不平等、政治动荡以及气候变化、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扩散等新兴威胁,进一步推动了犯罪的蔓延。因此,自1990年代以来,犯罪和犯罪集团的激增以及国际化犯罪网络的性质推动了国际上的多边合作。
国际关注度的提高导致联合国和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机构、及其捐助国和捐助机构、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强了应对措施,从而引发了关于在(常被归类为全球南方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概念化犯罪与治理的讨论。尽管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犯罪的复杂性和集体行动的必要性,但在应对措施的话语框架上存在分歧;治理议程仍主要由全球北方主导,这决定了国际犯罪治理的优先级和治理方式,全球南方作为外围地区的独特需求常常被忽视。
本文基于犯罪学理论,探讨犯罪、犯罪性(criminality)与安全治理的关系。作者从揭示对犯罪和南方伤害景观的理解转向批判性地回顾这些现实在关于犯罪和犯罪性的更大话语——例如怎样指导全球南方——中的体现。文章强调转变知识基础和认识南方伤害景观对理解犯罪和伤害的重要性,以及忽视这些现实对非西方背景下应对犯罪的负面影响。有必要重新概念化犯罪与治理,以求理解全球南方新兴的反犯罪架构及其不足。

二、想象中的全球南方
全球南方概念既是描述性的也是分析性的。早期描述是基于西方对发展中国家劣势的构想的地缘政治分类(Livingston 1992),而如今,该术语已从“第三世界”和“发展中国家”的替代概念(Pinheiro 2013)发展为对一种(失)序系统的隐喻,同时也是一场反抗话语霸权的知识运动(Carrington et al. 2018)——承认与西欧和北美不同的多样化政治、社会和经济现实,纠正源于殖民主义、新帝国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虚假地普遍性知识主张的知识遗漏(Connell 2007),以及向全球权力网络中外围地位的抗争。
Alfred López(2007, p.3)指出:“全球南方定义在于全球人民认识到全球化承诺的福祉并未实现,它作为全球主导叙事已失败;全球南方也标志着,甚至庆祝世界底层民众相互承认他们在全球化新自由主义世界中共同的边缘处境。”在此意义上,全球南方被视为挑战世界体系霸权和抵制西方中心论的意识形态的工具。对于许多学者,该术语也还代表了活动家同与全球北方结盟的地方机构之间的斗争(Gray & Gills 2016)。
尽管全球南方主要服务于反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议程,但也有人批评它通过使用更“政治正确”的流行术语延续了西方“他者化”认知传统(Escobar 1995,Kloß 2017),其问题性分类可能与其前身一样有害。本文倾向认为全球南方是一个适应性和多尺度的概念框架,主要用于代表深受外部殖民和资本主义全球化议程影响的人民和地方。全球南方并非一个统一实体,而是一系列具有各自机遇和挑战的概念轨迹。
犯罪是一个复杂概念,受社会价值观、规范和结构的影响,并受文化、历史和政治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在不同社区和时代各不相同。犯罪被进一步描述为指代违反既定社会规范和/或法律的行为的一种标签,这表明在不同背景下被视为犯罪的行为存在差异;
例如,同性恋在有些地区被视为个人权利与自由,而在中东和加勒比英联邦国家(Caribbean Commonwealth)的一些地区被视为刑事犯罪(Taylor 2019)。全球各地对行为反应的差异,表明了犯罪内涵的争议性,以及对犯罪和犯罪性的理解如何随时间和空间而变化;这得到了比较犯罪学家的广泛认可(Karstedt 2001)。
意识形态的周期性重塑、政治体系的影响以及国际激励结构也深刻影响对犯罪和犯罪性的理解。例如,9/11事件重塑了恐怖主义话语(Hogg 2007)。奴隶制合法性的转变以及对人口走私、人口贩运和现代奴隶制描述的认识和发展,也凸显了犯罪和犯罪性话语的流动性和演变。
全球南方的大部分地区,其国家立法对犯罪的描述主要是经过修改的宗教、殖民或西方中心论的文件,其修订基于对国际宣言或共识的采纳或调整,或是受政治意愿和强加意识形态影响而采取的应对措施。这种方式理解的犯罪被视为一个离散事件,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当地历史和政治背景,淡化了制定法的社会性(Muncie 2009, pp. 15–16),以及对行为的犯罪化所隐含的意义建构过程。还有人认为,西方国家拥有的话语权深刻影响了国际上的犯罪概念(Stambøl 2021),导致国际犯罪治理和地方环境之间的张力。国家对犯罪的定义也可能无法反映当地主流意识形态(Berg & Shearing 2018),特别是在涉及边缘或弱势群体方面(Giaquinta 2016);童婚和体罚儿童问题在很多国家就是国际观念、国家立法和地方现实脱节的例子。
《上帝之城》中从未真正缺位的黑帮 “秩序”,现实里 “红色司令部” 在贫民窟长期扮演的 “影子治理者” 角色,本质上是国家公共服务赤字的必然结果。当警方的装甲车碾过社区街道,这种 “惩罚式治理” 非但未能填补治理真空,反而让国家与民众的隔阂愈发深重。
超越主权边界的犯罪概念化需要与国家和国际法律及治理的复杂网络对接(Germain & Dewey 2013)。这在考虑冲突地区的犯罪复杂性时尤为相关。这些情境涉及到国际公认的犯罪,如种族灭绝和战争罪(Scheffer 1999),它们是情境性伤害和动荡伤害景观的产物,加剧了当地现有的脆弱性,进一步延续了具有显著破坏性影响的伤害循环。伤害景观(Harmscapes)指的是“无视固定边界(时间、空间和概念)的新旧伤害的扩散,以及地方和全球伤害新景观的汇聚”(Berg & Shearing 2018, p. 75)。在这些背景下,对犯罪的描述变得灵活或软化。
犯罪通常被规范地理解为对人类恶的唯一标签(Berg & Shearing 2018, Cohen 1996, Shearing 1989)。考虑到人们安全生活的本质是对现实中不安全因素的控制和容忍(Crawford & Hutchinson 2016, p. 1189),犯罪化处理并非在解释高暴力背景下人们的日常现实,(而是基于对和平安全社会的规范构想),但多种伤害和伤害景观可能天天发生,成为常态。在全球南方,伤害的深度可能格外突出,日常经历不仅包括犯罪、暴力等人际伤害,还包括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伤害以及基础设施危机等国家赤字(Berg & Shearing 2024)。
特定背景不仅会影响犯罪的内涵和定义,还可能引起伤害的性质、所需的治理应对措施类型以及实际政策之间的脱节。人们期待治理措施能迅速使社会变为无犯罪的良好治安,由此走向所谓“通过犯罪而治理(Governing through crime)”(Simon 2008),将加大打击力度作为首要和基本的政策(Berg & van der Spuy 2010),(却可能影响到对社会经济等结构性因素的改善)。因此,不仅要反思犯罪的社会和政治结构,还要反思治理的发展——历史、政治和概念——以及治理实践的日常生活现实。

四、概念化治理
全球南方的治理概念是复杂的:它被用来描述国家层面政府实施政策和公共行政的西方观念,同时也用于描述非国家的传统和本土社会控制机制(Offe 2009)。我们还需要理解犯罪治理(governance of crime)的两个特殊面向:由国际援助与国际合作开展的国际治理(Abbott & Snidal 2001, Fukuyama 2016),以及由官方分类中的犯罪行为人所开展的“罪犯治理”(criminal governance, Lessing 2021)。
(一)治理是一种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说辞吗?
基于福柯等学者关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权力转变思想的批判,恰逢全球北方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开始持续推动旨在支持整个全球南方善治的政策和实践,许多学者展开了犯罪治理与新自由主义,以及全球南方犯罪学和刑罚学发展的比较研究与辩论(Aliverti et al. 2023b, Carrington et al. 2016, Melossi et al. 2011, Steinberg 2016)。
研究人员记录并分析了全球南方犯罪治理与新自由主义的各种遭遇,并记录了其在不同背景下的分散影响和表现。Sozzo(2011)观察到,全球南方国家不仅仅是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被动接受者,而且是建设新模式的积极参与者。也许从这些丰富的文献中最重要的分析收获是,犯罪治理和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相遇不能被简化为一个有凝聚力的单一叙事来解释,必须就地理解新自由主义的转变及其对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犯罪和安全治理的影响(Sozzo 2018)。
从90年代初开始,随着“人的安全“范式的普及和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日益担忧,对犯罪威胁的认识尤其受到关注(Shelley 1995),与犯罪、治理和安全相关的问题在联合国的全球治理议程中占有突出地位;而在此之前,国际金融机构在促进法治和善治方面的兴趣主要局限于打击腐败和确保财产权保护(Blaustein et al. 2018b)。
当然,使发展中国家与全球经济秩序的需求保持一致的尝试遭到了批评,一些人将其与新殖民主义联系起来。例如,Ciocchini和Greener(2023)认为,对国际经济目标的持久承诺,即支持资源开采和积累,可能会损害国内政治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理解寻求促进秩序和稳定的全球治理倡议如何影响发展中国家,需要我们认识到这些社会及其与国际社会的关系是如何被过去的殖民和新殖民关系所塑造的(Agozino 2003, Watson & Kerrigan 2018)。刑事司法和警务等机构作为殖民行政制度的遗迹,最初目的是促进殖民地开发的秩序,从未建立在民主地响应被统治人口的需求上(Agozino 2003, Brogden 1987, Brown 2015)。在独立时期,这些机构的能力和方法仍然被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精英所接受,以维持其秩序(Brown 2015)。
在70年代,依附理论的影响力引起了人们对第三世界不发达的新解释,即不发达归因于跨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支持下的剥削和有害活动,这同样影响到犯罪学(Kahl 1976)。这一议程的政策含义是,国际社会有责任监管这些活动,以减少其对政治精英乃至国家机构的影响。从80 年代开始,另一种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接受的解释,将发展中国家在非殖民化时期的不发达归咎于国内政治精英未能完成国家建构来促进公共利益。腐败成为一个特别有影响力的解释,因为它将责任从掠夺性的跨国公司或新殖民主义关系转移到国内政治精英的行为,以及包括警察在内的国家机构的完整性。这种议程则为北方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参与全球南方的能力建设活动建立了持久的元理由。
因此,在全球南方的许多国家,用于治理犯罪和相关危害景观的系统架构通常被概念化为多中心和多尺度(Hameiri 2007)。也就是说,国家可能在治理和提供安全方面发挥作用,但对犯罪的治理最好被概念化为一种涉及各种行为者和机构的网络活动。

(二)治理作为实证现象
许多犯罪学家承认上述问题,但他们主张与规范性辩论或立场保持距离,并拒绝关于社会和权力的先验假设(Wood & Shearing 2006)。以节点治理(nodal governance)理论为代表的这些学者认为描述应先于分析和理论构建,因此致力于治理的实证研究。节点治理研究传统在警务子领域尤其有影响力,它突显了国家只是治理社会秩序的众多行动者之一。Shearing和Wood (2003) 根据行动者所在的部门(国家、企业、非政府组织、非正式部门)对不同类型的行动者进行了分类,他们认为,这些部门在引导或提供安全方面的相对重要性因背景而异,并且平衡可能随时间变化。因此,安全治理的概念是集体网络化互动的产物。
正如来自南非(Brogden & Shearing 1993,Martin 2013)和其他后殖民国家(Jauregui 2016, Luong 2021, Waseem 2022)的开创性研究所证明的那样,许多后殖民国家扮演着各种角色和职能,其警员的能力、心态和治理目标很少与在今天的西方改革者中仍然具有影响力的理想化警务相符(Ellison & Pino 2012)。这样看来,在全球南方的后殖民国家,基于冲突的社会秩序理论通常比基于共识的理论提供了更好的出发点(Chambliss 1975)。主要依赖非国家行动者的替代性治理和警务体系可能在全球南方具有发展潜力。这里有必要结合国家能力的政治学概念,思考关于弱小或失败国家的理论。
(三)混合性和治理的现实
认识到后殖民国家继续面临的挑战以及由于国家能力有限(韦伯意义上)而继续存在的政府赤字,犯罪学家研究了为应对这些缺陷而发展的各种替代治理安排,例如非正式治理(Wolf 2015)、混合治理(Jaffe 2013)和罪犯治理 (Arias 2006, Lessing 2021)等,其核心观点是发展中国家的安全问题需要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机构和行为者之间发生的互动来解决。关系国家(relational state)的概念(Forsyth 2022, pp.613)抓住了韦伯式官僚制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布干维尔等地“政府及其影响力的现实”之间的张力。
还有一些犯罪治理研究试图解释社会如何通过与国家无关的,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受到国家制裁的行为者和机构来创造社会秩序并规范不良活动(Martin 2013)。在缺乏国家控制和能力的情况下,为促进非法实体运作,犯罪行为人会扮演公共服务的角色,为社区提供非正式的警务和司法服务(Arias 2006, Feldmann & Luna 2022),即使是国际援助者也很难认同这种权威或观察到这些“罪犯治理”的具体内容(Hills 2014),更不必说与其冲突的国家权力了。非正式治理不仅限于罪犯治理。例如,由于历史上司法机构同他们持续的冲突和所造成的伤害,以澳大利亚原住民为代表的的许多原住民社区维持或建立了自己非正式的刑事秩序系统(Blagg & Valuri 2004, Braithwaite 2011, Porter 2018)。
五、重新思考犯罪和治理概念
作为一种受多种复杂解释性视角影响的普遍现象的犯罪概念,将治理视为不同行为者之间网络化互动讨论的效用,以及关于犯罪与治理的多重学术立场,为有目的地重新思考全球南方犯罪与治理的概念化奠定了基础。这种思考需要审视刑法规范中的西方因素,以捕捉其与全球南方现实之间的差距;还需要审视国际刑事政策中各种犯罪化的必要性,以避免强加社会冲突。
一些全球南方学者抵制将帝国主义意识形态从世界体系的权力中心强加到在文化、经济、地理分配和意识形态高度不同的外围环境中(Bursztyn & Purushothaman 2022, Carrington et al. 2016, Collyer 2018, Mignolo 2011, Puwar 2020),这促进了对地方性知识和本土学术立场的开发。但它也存在泛化的危险,例如放弃了全球南方内部的多样(prismatic)本质(Kloß 2017, Schneider 2017)。还有一种倾向是接受西方分类和孤立的方法,它们提供了一种方便的包装,进一步反对全球南方内部的多样性,宣传其唯一性(Eggen 2011)。将小岛国图瓦卢的治理移植到南苏丹来,显然是不适合的。在这两种背景下理解犯罪需要一种整体和情境化的方法,认识到社会经济现实、监管安排及其对犯罪的立场、历史遗留、制度脆弱性以及社会和文化动态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
必要的是承认现有和不断变化的伤害景观及其对犯罪与治理的影响。从和平安宁的规范理想出发,将犯罪化解释为人类恶的唯一标签,不适宜解释高暴力背景下的日常安全现实和危机的常态化,以及包含犯罪等无数种伤害的伤害景观。例如,像南非那样的电荒可能扰乱供水等关键服务,引起骚乱;然而一些低收入地区的人口已经处于干旱和难以接触公共服务的处境(Berg & Shearing 2024)。犯罪最终与这些更广泛的危害交织在一起,然而犯罪化策略只放在一种伤害上——人与人之间的“打砸抢”伤害(Shearing 2015)。
因此,安全的日常性涉及正常化和常规化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融合的伤害景观的经历是常态,而不是特殊事件。对于高暴力环境尤其如此,暴力可能被视为违法犯罪,但考虑到它们发生的程度和缺乏国家反应,它们也被正常化了。
六、新课题
全球南方国家是有自主性的重要行为体,对来自主导经济和政治利益以及来自底层的外围行为体的压力做出反应。一些议题包括全球南方国家执法改革中的政治自主权,以及犯罪治理作为“既是法律结构又是国家权力的行使”(Moore 2023, p.41)的政治理解。
因此,需要扩展我们的知识,以有效考虑地方治理回应的塑造以及与法律体系的互动。例如,需要更多关于从正式治理向非正式治理转变程度及其相关结果的实证性、国家和跨国定量研究(Fukuyama 2016),还要考虑正式和非正式治理之间更难以量化的并行和混合治理性质,以及混合治理的绩效和正当性(Ansorg & Gordon 2019, Bagayoko et al. 2016, Baker 2009)。

七、结论
理解全球南方犯罪与治理的关键在于能够理解其出现、适应和演化的复杂社会政治格局。如果不承认殖民历史的影响,就不能完全理解全球南方的犯罪和治理(Levander & Mignolo 2011, Potter & Saha 2015)。但同样重要的是治理在减轻和延续犯罪方面的作用,以及犯罪和治理所嵌入的本国结构性背景。全球南方背景及其多样化的政治、宗教、文化和社会经济特征凸显了“强制适应”或“一刀切”方法在理解犯罪和治理方面的不足。它进一步强调了把握差别的必要性。

摘要:
本文探讨犯罪与治理在全球北方之外围(the peripheries of the Global North)的关系,通过全球南方的案例说明犯罪的概念化如何受历史、政治和社会经济背景影响,以及犯罪如何与治理实践相互作用。文章围绕四个核心论点展开:西方意识形态和认识论不足以解释全球南方犯罪与治理的关联;对犯罪的理解必须结合特定的 “伤害景观”(harmscapes);犯罪控制和警务模式往往无法体现全球南方日常治理实践的混合性和多元性;犯罪动态与治理结构相互交织,给国家控制带来复杂挑战。本文强调,学者和实践者需采用基于历史和语境的研究方法,对全球南方犯罪化危害的治理进行理论化分析。
作者简介:
Danielle Watson,昆士兰科技大学司法学院
Jarrett Blaustein,澳洲国立大学法规与全球治理学院
Nathan W. Pino,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系
Julie Berg,格拉斯哥大学社会与政治科学学院


本文作者:Danielle Watson(左)和Julie Berg(右)
文献来源:
Watson, D., Blaustein, J., Pino, N.W. and Berg, J. (2024). Crime and Governance in the Global South. Annual Review of Criminology. doi:https://doi.org/10.1146/annurev-criminol-022222-032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