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广东省汕头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海宁市、安徽省淮南市等34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12月26日。

据了解,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
两部委明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或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拟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江苏省:盐城市、泰州市
浙江省:海宁市
福建省:漳州市
湖北省:荆州市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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