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
财办建〔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6年3月底前并网(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2015年及以前年度建设规模范围,光伏扶贫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
(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3〕6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4〕489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
(三)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通知》有关要求一并申报,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财建〔2016〕669号文件有关要求不再按目录制管理;
(四)已纳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通知》等要求申请变更,按程序一并申报。
二、申报材料
填写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见财建﹝2012﹞102号附1),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二)上网电价审批文件;
(三)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分布式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其他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于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未能在6月30日前上报的项目将纳入下一批审核。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3月13日


江苏比高:400-8397997
南通比高:400-8910280
宁波比高:400-8852909
山东比高:400-1009711
永春比高:400-0567966
大丰比高:400-1158008
泰州比高:400-8502696
宜兴比高:400-1181661
涟水比高:400-9280058
上海比高:021-66051999
长汀比高:133-06975005
海安比高:177-51309166
明光比高:183-65028700
舟山比高:186-58215252
河北比高:0312-3187929
叶县比高:0375-8079777
铜陵比高:0562-5825000
江西比高:0793-6782211
宿州比高:0557-3763666
蒙城比高:0558-7999008
铜陵比高:0562-5825000
安徽比高:0563-6612666
海门比高:0513-82224888
如东比高:0513-81909969
启东比高:0513-83838555
高邮比高:0514-84650888
江都比高:0514-86661121
扬州比高:0514-82223378
滨海比高:0515-84878696
合肥比高:0551-87781566
安溪比高:0595-68783666
泉州比高:0595-22958999
晋江比高:0595-85785999
石狮比高:0595-82007888
南安比高:0595-82984567
蕲春比高:0713-3871888
徐州比高:0516-87331999
射阳比高:0515-82221988
马鞍山比高:0555-6560666
比高新能源专业光伏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原载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