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排查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对“散乱污”企业说不
为进一步提升新昌县环境质量,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新昌县环保局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工作。
“散乱污”指的是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安监、质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重点是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木业、制鞋、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针对新昌特色产业集群,新昌县各乡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统一上报县环保局建立管理台账。目前,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新昌县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共4家,主要问题是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等。
下一步,由县环保局牵头协调“散乱污”整治工作,协调部署县发改、经信、交管、规划、国土、市场监管、安监、质监、消防、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整治任务,对核实的4家“散乱污”企业依法处置,分类治理,对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产业化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两江新区93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年排放量削减75.71%
近年来,随着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为此,两江新区通过提早分析规划、积极实践摸索新的防治模式,对VOCs进行深度治理。特别是今年以来,两江新区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全力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
目前,两江新区93家企业共投入生产线技术改造、原材料升级和末端治理资金约6.3亿元,建成治理设施126余台套,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由治理前的7000余吨下降至1700余吨左右,削减约75.71%。
福州市精准施策狠抓VOCs源头控制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臭氧污染凸显的问题,突出VOCs(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将石化、化工制药、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合成革、电子、锂电池制造、纺织印染、制鞋、家具、加油站、汽车修理厂等污染源列为我市VOCs 管控重点。
二是制定《福州市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应急管控预案》,梳理出占我市工业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总排放量90%以上的68家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
三是加强VOCs企业、锅炉企业与加油站监管。加强对68家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与29家城区加油站的日常监管,严查超标排放锅炉,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城区VOCs企业及锅炉实行错峰生产,禁止城区加油站及油罐车白天高温时段装卸油,要求重点VOCs管控企业及城区加油站,安装水喷雾系统并保持白天水雾喷淋开启。江阴工业区部分VOCs企业实施减产或错峰生产。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管控。严控夜间进城车辆,加密路检频次,在各进城主入口设置检查岗,对进城车辆进行管理,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城区。开展道路尾气监督抽测工作,共进行尾气监督抽测执法行动39次,抽测434辆次,处罚超标机动车78辆次。
五是严格燃煤电厂运行调度和监管。加强全市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确保燃煤机组稳定达标排放。
廊坊市158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为有效降低我市夏季臭氧污染物浓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以来,我市将VOCs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特别是进入秋冬防攻坚阶段,着眼夏病冬治,不断加大VOCs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提升VOCs污染防治设施工艺装备水平,努力实现全市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
如东全面启动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
从今年11月30日起到明年11月30日,我县全面启动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即今年11月30日前为准备阶段,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确定重点治理企业名单;2018年10月31日前为整治阶段,对辖区内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实施限期整改;2018年11月30日前为检查阶段,对全县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对治理进展缓慢或故意拖延治理,不能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要求,具有喷漆工艺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部分三类车身维修业户,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进行限值达标改造,强化废气排放处理、固废危险品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长效运行机制。整治期间,县运输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安排和部署,协助职能管理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相关政策资讯、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及有关业务培训服务工作。
来源:各地方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