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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 又一水泥大省停窑10天! 山东拟涨50元/吨! 更多停产计划发布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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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 又一水泥大省停窑10天! 山东拟涨50元/吨! 更多停产计划发布 (文件)
汇通供应链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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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分别发布了冀北区域、冀中南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强化减排的通知。要求区域内水泥
日前,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分别发布了冀北区域、冀中南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强化减排的通知。
要求区域内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强化减排错峰生产行动。
冀北区域:
唐山
、
承德
、
廊坊
三市水泥熟料企业从2020年7月26日0时至8月4日24时停窑限产,
共停10天。
根据唐山市古冶区强化减排实际情况,区域内水泥熟料企业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错峰停窑,停窑天数计入本次错峰生产考核绩效;
冀中南区域:
邯郸
、
邢台
、
石家庄
、
保定
四市水泥熟料企业从2020年7月20日0时至7月29日24时,
共停10天。
其中,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和河北曲寨矿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10日0时至7月19日24时,提前执行错峰生产,共计10天;根据邢台区域强化减排实际情况,区域内水泥熟料企业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错峰停窑,停窑天数计入本次错峰生产考核绩效。
通知如下:
除了河北冀中南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错峰外,河南
新乡
市生态环境局也发布了《关于水泥熟料企业补齐错峰停窑
时间
的通知》。
通知称按照《新乡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办2019] 74号) 要求, 全市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即3月份停窑;4一5 月份正常生产;6月份停窑;7一10月份正常生产;11月、12月份停窑;1-2 月份正常生产。由于水泥熟料企业承担重点民生工程水泥供应、协同供暖、开展能源体系认证等原因,在本应错峰停窑的时间段正常生产,后续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
其中: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95天
(1#和2#熟料生产线可同时错峰停窑39 天,6#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17天) ;
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18天;
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31天;
辉县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22 天;
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74天
(2条熟料生产线可同时错峰停窑37天) ;
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89天(2条熟料生产线可错峰停窑44.5天) ;
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19天;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需补齐错峰
停窑时间20天。
通知如下:
此外,山东省也在日前发布了全省水泥厂停窑计划。
根据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山东省水泥熟料企业7月份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为促进全省大气环境
质量
持续改善,确保水泥行业平稳有序运行,经广泛征求意见,
定于7月17日0:00-7月31日24:00,山东省所有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含建通窑)
停产15天。
通知如下:
河北、河南、山东此次错峰停产,将对未来区域水泥市场价格带来影响。据知情人透露,
山东市场已经酝酿上调水泥价格20-50元/吨,
具体落实情况,还需后期观察。
今年,水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水泥价格持续下跌,各地区的停产行为措施或许将对市场价格带来积极作用,各地区如下:
湖北省
公示2020年全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布了湖北省内57条熟料生产线全年停产时间。水泥内参发现,大多数停产时间在30-80天之间,其中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1#线、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1#线停产最长达366天。
贵州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报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计划的通知,并附上了2020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计划,要求全省水泥企业85条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线均实行错峰生产,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累计错峰生产不少于100天,具体错峰时间安排为:二季度、三季度错峰20天/条;四季度错峰15天/条。
江苏省
建材行业协会已经发布《2020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通知明确:江苏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23家企业、39条生产线2020年全年停窑总天数为60天。其中:梅雨高温季节(6月1日~9月30日)停窑20天;年末(10月1日~12月31日)停窑10天。
广西水泥协会发布《关于2020年广西水泥企业继续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
广东、
广西地区
水泥企业仍需实施错峰生产,全年每台窑停窑40天,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6至8月停20天/窑。
青海省
13家企业2020年全年合计停窑2383天。其中:盐湖集团水泥公司大通分公司 4条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537天;湟中甘河分公司 2020年两条生产线全年合计停窑269天;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两条生产线2020年合计停窑262天;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139天;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285天;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累计停窑119天;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60天;共和县金河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累计停窑74天;青海泰宁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累计停窑144天;乐都华夏水泥有限公司 2×ф5.6×8.6m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119天;
海西
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累计停窑210天;格尔木宏扬水泥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2020年累计停窑90天;青海江
河源
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累计停窑74天。
除了以上水泥停限产以外,各地区的环保管控也有了措施。
7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宣教司、中宣部理论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在京顺利闭幕。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强调,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明确将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此外各地纷纷加码水泥行业排放治理力度。
山东省
7月15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实施范围包括水泥、钢铁、砖瓦窑、陶瓷等39个行业。要求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结果和生态环境部抽查复核结果及时组织相关企业修订“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按照《减排措施》《移动源技术指南》确定的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近日,
德州
市印发《德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全市(德州市,下同)将以减排为抓手,统筹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进一步强化细化大气污染防治8项重点任务41项工作分工,坚决打赢打胜蓝天保卫战。
其中:
结构减排方面: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10月底前,钢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监测评估。全市煤炭消费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
工程减排方面:全市中心城区和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95万平方米。对2蒸吨及以上的现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河北省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的收官之年,河北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一是大力实施重污染城市“退后十”攻坚。加强对石家庄、唐山、邢台和邯郸市的指导帮扶,强力推进攻坚举措落实,加快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步伐。
二是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压减炼钢产能1400万吨、煤炭600万吨、焦炭200万吨、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淘汰火电50万千瓦,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
三是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四是统筹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尽早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建立重点用车单位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加快建成敬业集团、港陆钢铁等一批铁路专线。
五是持续开展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4月份扬尘达标整治攻坚行动,对各类扬尘源实施综合整治;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六是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加快推进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等120家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对1874个非重点行业工业炉窑项目实施综合治理,严格排查“散乱污”企业,巩固动态“清零”成果。
七是积极推进臭氧污染攻坚。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组织5-9月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对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
八是科学精准重污染天气。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加强涉气企业分类管控,完成对短流程钢铁、水泥、砖瓦窑等46个行业约2.5万家企业绩效分级,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温州
市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全年淘汰12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200家“低散乱”企业。
巩固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
服务
综合体,完成省下达的新建小微企业园任务。
南昌
市
为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机制,保障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缓污染程度、削减污染峰值,在对《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密闭运输;并减少运输量,按照绕开中心城区的指定线路运输;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3-4次;在主干道和人口稠密区增加2次喷雾降尘;施工场地内散装材料、裸露地面、土石方采取覆盖措施;停止中心城区的土石方、平整土地、换土施工工程,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2)机动车排气控制。在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5%。
(3)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污染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保证脱硫、脱硝、除尘及其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企业物料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管理,保证裸露的煤、灰渣等实现全覆盖。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应当按照一企一策的规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2%以上,VOCs排放量削减12%以上。
(4)其他大气污染源控制。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禁止烟花鞭炮、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焚烧(焚烧发电或综合利用项目除外);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太原
市
9月底前,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大宗物料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
持续开展无组织深度治理,严格落实物料转运、物料堆场、生产工艺、厂区环境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要求,焦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加强工业企业氨排放源控制,采用SCR和SNCR工艺的脱硝设施全部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2.5mg/m3、8mg/m3以内。
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能源局确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名单由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太原铁路局确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接合部的达90%以上。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500万吨。
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金属、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并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衔接,确保采暖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将工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
广西地区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行业发放要求,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证后监管,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处罚。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高标准实施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全覆盖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柳州
、
梧州
、
北海
、
防城港
、
贵港
等市要按照《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要求,服务、指导和督促辖区钢铁企业有序推进各个生产环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等重点工段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提高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的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严格监管已建成超低排放设施正常运转。重点企业: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市要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19〕1888号)要求,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动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大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综合治理方案中的项目治理,到2020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结合砖瓦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做好砖瓦轮窑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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