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泰州质监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在制作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件时,应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立即刻痕标识,内容包括:制作日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等。对于试件表面标识不清晰、不完整,或终凝后在试件表面凿刻形成标识的,均视为无效试件。
本检测机构即日起严格执行《混凝土试件制作、留置、送检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于不符合送样规定的混凝土试件出具检测报告时不应加盖“有见证取样章”,未加盖“有见证取样章”的报告按照不合格报告的报送流程,在24h内报送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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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麟技术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