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环保部强调: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绝不姑息

环保部强调: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绝不姑息 迪森股份
2017-06-08
0
导读:6月3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63家企业(单位),发现35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6月3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63家企业(单位),发现35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83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0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7个。

  据近一周(5月28日-6月3日)督查情况来看,“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依然突出,各督查组共查出“散乱污”问题企业698个,占查出环境问题的33.9%。各督查组在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最多,分别为186个、99个和77个。其中查出的“散乱污”问题企业在清单外的有489个,约占查出“散乱污”问题企业总数的70.1%。


  环境保护部强调,“散乱污”企业整治是当前一段时期强化督查的重点,希望各级政府要全力投入,认真排查,用铁手腕、硬措施整改,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绝不姑息。

围剿“散乱污”,会砸了百姓的饭碗吗?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在哪里?可能很多人认为,一定是企业超标排放,趁着夜色偷偷“排毒”。可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一个多月下来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先看环保部发布的两组数据:


  截至5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1个月。28个督查组共督查8447家企业(单位),发现559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930个,超标排放的30个。


  5月份(5月1日至31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了9783家企业(单位),发现7156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问题企业2564个,超标排放的7个。


虽然两组数据略有交叠,但还是能清晰看出,超标排放的企业是个位数和十位数,而有“散乱污”问题的企业则达到了千位数,几乎占到了检查企业的1/4。这意味着,现阶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主要污染源,可能就是这些“散乱污”企业!



环境监管不但要打“老虎”,更要拍“苍蝇”


  “散乱污”企业通常被认为是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各种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般理解,就是“黑户”、分布散乱、污染严重的企业。


  “散乱污”企业的情况到底如何?督查通报也给出了一些细节,比如,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孙庄乡大候村一土法炼铝小企业,熔铝废气、烘干工段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采用暗管与渗坑排废水,被督查人员抓了个“现形”。


  今年4月,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上报 “散乱污”企业清单,各地初步列出5.6万家。“根据推算,“散乱污”企业的数量会是更惊人的量级。”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说。


  业内人士估计,区域“散乱污”企业的数量,可能高达数十万家。强化督查不仅公布每天查到的问题企业情况,还公布了一些“散乱污”集聚地,目前掌握的集聚地数量就有400多个,其中甚至包括位于北京三环附近的十里河建材市场。


  “散乱污”问题一直存在,但为啥最近一两年才进入公众视野?“督查也好,日常执法也好,以往都是直奔大企业,希望抓到‘老虎’,没想到倒让‘苍蝇’滋生起来。”一位环境执法人员告诉麻辣姐,“散乱污”企业不入执法者法眼,导致监管真空,一方面是监管思路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监管力量不足。


  污染占比尚需核算分析,对“散乱污”围剿已全面展开


  抓住重点行业解决突出问题,环保监管的这一思路,前几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效果。但随着大污染源得到控制,“散乱污”的问题日益突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是目前国内污染源清单做得最牛的单位,院长贺克斌院士告诉麻辣姐,对于区域“散乱污”,目前还处于收集信息阶段,上报企业数后要经过核算才能确定排放量。


  也有人觉得,“散乱污”大多规模小,那一点排放没必要兴师动众。但贺克斌认为,随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逐步得到控制,排放源的格局也在发生转变。一辆机动车比火电厂排放量要小得多,但500万辆机动车的排放就不是一个小的数字。他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对“2+26”个城市编制新一轮的排放源清单,“散乱污”排放肯定要纳入其中。按照时间表,这项工作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以期对今冬的污染防治决策起到参考作用。


  “这是解决京津冀大气污染或者是说解决这次蓝天保卫战一个重要的手段、重要的环节。”谈及“散乱污”治理的必要性,田为勇曾这样表示。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各地对“散乱污”的围剿已经展开。河北就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市县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施治。5月10日,环保部对廊坊市的大气治理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原因就在于廊坊下辖的文安、大成等地“散乱污”企业集群违法排污问题突出。环保部也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0月,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一律取缔。


  治污染如何兼顾“饭碗”,需要顶层设计通盘考虑


  环保部门5600人集结,没节假日甚至没白天黑夜地强化督查,本应该是众口称道的事,然而强化督查开展以来,不同的声音却不绝于耳。


  有文章称,矿山关停了、陶瓷厂不开窑了、化工厂倒闭了,各种限产停产,这些企业人和劳动人民怎么活?谁能替这些企业发声?也有观点认为,很多(被关停)企业主全部身家都压在工厂里,而无数工人正背负着房贷、车贷、养家、养老的巨大压力。


  这些质疑的声音,乍听上去似乎有道理,环保治理也不能砸老百姓的饭碗哪!可是,仔细分析这些观点又站不住脚:甭管企业投资做什么,遵纪守法总是经营的底线吧?如果一家企业可以借“饭碗”的名议违规排放,那是不是也可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也可以偷税漏税?只要关系到人们的“饭碗”,是不是政府就该睁只眼闭只眼?


  肯定不行啊!如果对违法违规听之任之,早就乌烟瘴气了,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消费安全还怎么保障?


  这些质疑,也让人想起了两年前山东临沂铁腕治污引发的讨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曾表示,一些污染企业长期靠偷排漏排产生经济效益,在受到惩处的时候喊冤。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将守法是底线的理念正确传导给企业。


  “环境问题是一个从点到面的多维问题,环境治理也是一个由表及里的过程。一开始,是治理成本较低、规模效益显著的大企业,然后逐步向治理成本较高、规模效益不明显的中小企业扩展。”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认为,但这是必须经历的、绕不开的一个阶段,社会肯定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


  不过,对“散乱污”一刀切地关停是简单省事,但却容易导致新的矛盾产生,而且一时关停也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还是应当分层对待,能并转的并转,有治理希望的依法停产整治,努力将各方损失降至最低。


  不可否认,在“散乱污”整治过程中,会触碰到更多企业的利益,也会连带职工的“饭碗”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影响,政府有需要通盘考虑加强顶层设计,寻求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李志青建议。(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麻辣财经工作室 孙秀艳) 





企业应如何做好环保工作、应对环保督察?




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

  • 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注:【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


  •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废气污染检查


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 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 废气排放口

  •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迪森股份
迪森创建于1993年,是一家以“热”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旗下拥有三大主营业务:智能舒适家居、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供热运营服务。知名品牌有小松鼠壁挂炉、迪森装备(迪森锅炉)、迪森生物质供热。迪森2012年上市,股票代码300335。
内容 628
粉丝 0
迪森股份 迪森创建于1993年,是一家以“热”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旗下拥有三大主营业务:智能舒适家居、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供热运营服务。知名品牌有小松鼠壁挂炉、迪森装备(迪森锅炉)、迪森生物质供热。迪森2012年上市,股票代码300335。
总阅读171
粉丝0
内容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