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行车及“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进入9月份开学季,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集体返校、复学,学校周边的路面环境变化较大,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增多,开学季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途经学校路段时要加倍留神,面对复杂的环境路况,要“以防为上”预见性驾驶,重点防范在道路上嬉戏、追逐、打闹、奔跑及横穿马路的学生;留意路面两旁接送学生车辆的动态及驾驶视线盲区;与周边电动自行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主动礼让电动自行车。9月份适逢“中秋”佳节及“国庆”节前,是传统的物流及旅游旺季,预计交通流量较大,各大高速公路出入口、批发市场、商业旺地、旅游景点路况较为拥堵,在复杂的大环境之下,驾驶员的劳动强度会有所提高,同时路面风险系数也会提高,我们要树立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各位驾驶员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通报近期交通事故案例

2023年6月26日凌晨4时48分许,在大广高速河北衡水境内,车某驾驶重型货车在第四车道行驶时,一条备胎掉落在路面上,车某毫未察觉直接驶离。几秒后,紧随其后的一辆运输商品车的半挂车紧急躲避时险些翻车。
一分多钟后,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经过此处并撞上轮胎,随后侧翻并在地上滑行了近百米,又原地旋转了一圈才停下,现场顿时火花四溅,一车蔬菜也洒得满地都是。
轮胎被撞后滑到了第一车道内,一辆白色小车躲避不及又撞了上来,随即失控撞上中央护栏。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车上二人受轻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后两辆车的车损、货物、公路路产及医疗费等全部损失。

2023年6月30日10时16分,林某江驾驶货车进入在深圳市龙岗区惠盐中路401号加油站内停车后,林某江未按照停车规范将驻车制动拉起,由于车辆停放地点有坡度,驾驶员又未拉手刹,导致车辆直直地向前溜了出去,一旁的驾驶员见状急忙追去,但于事无补,最终撞上墙后才被逼停下来。

2023年6月16日7时30分许,在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神无线路段,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神无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寻寨村一东西街道路口处等信号灯由红变绿起步时,与由东向西推车步行横过道路的王某某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王某某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驶离现场,后又自行驶回现场等待处理。

2023年7月16日9时05分许,在云南省保山市东城区保岫路与归汉路交叉口,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路口等红绿灯,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紧随其后,但由于重型自卸货车在行车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致使货车直接追尾前方黑色越野车,黑色越野车被撞后惯性滑行10多米才停下。事故造成黑色越野车严重受损,整个车尾箱变形凹陷,从侧面看其尾箱整个“消失不见”,后挡风玻璃因遭受撞击完全破碎,由于驾乘人员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该事故中,大货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7月19日凌晨3时01分许,在江苏省泰州市231省道姜堰俞垛仓场村路口,发生一起两辆货车追尾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与前方正在路口等红灯的一辆货车发生追尾,致两车受损,厢式货车车头严重变形,司机被困车内无法动弹。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司机右腿被牢牢卡住,无法自行脱困,但好在意识清醒,可以正常沟通。没多久,被困司机从驾驶室内被救出,并移交现场医护人员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所幸,伤者并无大碍,只是腿部受伤。
民警经调查了解得知,事发时,后车驾驶员因犯困打瞌睡,径直驾驶厢式货车追尾大货车,并导致追尾发生碰撞,驾驶室严重变形。

2023年8月7日9时22分许,S206线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乡关家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自卸货车行驶中失控,与其他车辆和路边行人发生碰撞,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2023年8月11日7时50分许,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一条主干道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混凝土运输车侧翻,混凝土运输车侧翻后混凝土泄漏,并压塌了两辆电动三轮车,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据增城公安通报事故情况共造成1人重伤、4人轻微伤。事故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紧急赶赴事发地进行抢救。
二、典型违规行为

2023年5月25日上午10时48许,悦城中队收到预警平台响起实时违法警报信息:一辆号牌桂AZ***0重型货车的驾驶员涉嫌行车时间连续超过4小时,正沿国道321线悦城镇路段向禄步方向行驶。根据预警信息,中队领导立即安排警力依法拦截,并于11时11分,在国道321线悦城镇路段成功将涉嫌疲劳驾驶车辆截停。经对该车行车时间查验,驾驶员谢某驾车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未更换驾驶员。同时,民警将该车带到执法站过磅,核实该车总重50.27吨,超载1.27吨,属于超载未达10%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员谢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现场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通过鲜活的案例,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其写下保证书,并依法对其疲劳驾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超载未达10%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理。

近日,龙海交警接到群众反映,一辆大货车违停在古龙小区路口,已经好几天了。影响行人和正常行驶车辆的安全,路过车辆多次险些撞上,构成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龙海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警力赶往现场调查核实,到达现场后,执勤人员发现该路口有一辆货车停在小区出入口处,当事人不在现场,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执勤人员立即查询违停车辆信息,联系到车主后,责令立即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告知车主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之便随意停车,希望以后规范停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第二天,交警又接到群众反映,该辆大货车只是调转了个方向,还是堵在小区路口。执勤交警立即联系该车主,车主声称人在外地,无法及时驶离。考虑到该路段是小区主要出入口,人流车流较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勤交警汇报领导后,及时安排拖车依法进行拖移,还道于民。
2023年6月11日11时48分许,一辆大货车正在京昆高速司徒洼互通分叉口(石太方向)处倒车,后方车辆都紧急减速避让,险些酿成事故,随后向另一车道驶去,这一幕被“天眼”清晰的记录下来。

经交警部门对该违章司机了解情况得知,驾驶员因对路线不熟,行驶至该互通分叉口时发现走错了,于是开始倒车。最终,民警对该驾驶员高速倒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车辆维护是为维持车辆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是直接影响道路运输安全、节能、环保的重要因素。对道路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既是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重要保证,又是保障运行安全的重要措施。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部令对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强调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制度:执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标准。

一、车辆维护的分类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一)日常维护指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二)一级维护指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三)二级维护指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和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二、道路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
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车辆动力性、燃油经济性和安全性等性能会不断下降,甚至会出现故障。加强车辆维护有利于降低车辆故障率,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其中,日常维护是由驾驶人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为了保证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驾驶人需要对车辆进行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视。它是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出车前的安全检视
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视的目的是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少因车辆机件故障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1.检查车辆外观及附属设施
(1)车身外观及车厢内部整洁,车窗玻璃齐全、完好。
(2)后视镜完好、无损坏,视野良好符合自身使用要求。
(3)车辆安全带、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安全设施符合规定。
(4)前挡风玻璃水刮器能正常使用,且刮水性能良好。
2.检查发动机
检查发动机润滑油、水箱冷却液液面高度,视情况补给
3.检查制动系统
检查制动系统,制动气压打气正常,制动性能合格。
4.检查车轮及轮胎
车轮螺栓、螺母齐全完好;轮胎表面无破裂、凸起、异物刺入及异常磨损,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5.检查车辆照明、信号指示装置
前照灯完好、有效、表面清洁、远近光变换正常;转向灯、制动灯、示廓灯、危险报警灯、雾灯、喇叭、标志灯及反射器等信号指示装置完好有效,表面清洁;仪表台仪表正常,无报警。
(二)行驶中的安全检视
驾驶人在行驶中,不但要时刻观察道路情况的变化与各仪表指示信号,还必须随时注意车辆技术状况的突然变化。驾驶人应通过看、听、闻,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及时修复或排除。对一时无法自己动手修复的机损故障,应找附近的修理厂或通知本单位派修理工到现场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不准忽视安全而带病行驶。


1.行驶中
(1)注意发动机和底盘各部有无异响和异味。
(2)注意转向、制动系统是否灵活、有效。
(3)注意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4)保证散热器冷却液温度在80~90°C之间。
(5)喇叭声响是否正常。
2.中途停车检查
(1)检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问有无夹石,胎面花纹中有无石子、钉刺,并及时清除。
(2)摸试轮毂、制动鼓温度是否正常。
(3)检视钢板弹簧及U形螺栓有无折断、松动。
(4)检视转向系的横拉杆球头、直拉杆球头、转向臂左右转向节臂、直拉杆臂的连接装置是否松动。
(5)必要时放去储气筒内的积水和废油污。
(6)检视半轴及车轮固定螺母是否松动、缺少
(7)检视油箱牢固和有无漏、渗油情况。
(8)检视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 收车(回场)后的安全检视
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视的目的是检查车辆在运行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或故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下一次的安全行车做好准备。车辆回场后,驾驶人必须根据规范彻底检查,紧固、调整应符合标准。


(1)检查制动系统。
(2)检查转向系机件连接。
(3)检查钢板、钢板销、U形螺栓、车轮、半轴、制动底板、传动装置等螺栓螺母。
(4)检查轮胎气压、胎面磨耗、胎纹中有无石子、钉刺、夹石、砖块。
(5)检查油、水、电、气是否泄漏。
(6)检查水泵、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空调压缩机传动带及各部件导线。
(7)检查各种仪表、灯光、树叭、刮水器。
(8)检查车身、号牌、油箱、门窗、座椅。
(9)清洁车身、车厢;发动机外表及蓄电池;放去储气筒内残污油水。
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及收车后检查出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工作完成后,车辆停妥,切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防御性驾驶作为一种先进的驾驶理念和技术,更加强调“主动安全”,从驾驶态度、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等方面出发,“不主动引发交通事故,不被动卷入交通事故”,从而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夜间及雨、雪、雾、大风等特殊天气下行车,驾驶人的视线受阻,车辆操控难度增加,因此,驾驶人有必要了解夜间及特殊天气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掌握防御性驾驶方法。

一、夜间防御性驾驶方法
夜间行车,受车辆、环境条件和人自身的生理特点影响,驾驶人的视力变差、视距变短。同时,驾驶人对道路状况和交通情况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有所降低,加之夜间行车因视觉注意力集中而容易产生疲劳,使得夜间成为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因此,夜间行车一定要做到提前预防、仔细观察、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灯光。

(一)做好夜间行车前的准备工作
1.行车前,驾驶人要适当休息,尤其是长途行车,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对行驶路线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2.出车前,要对车辆全面维护和检查,尤其是照明设备。检查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如有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不可驾驶“带病车”上路。检查转向、制动、传动系统等安全机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夜间行车,特别是长途驾驶,要检查随车工具、夜间工作或手电筒等照明用具是否良好。
(二)加强夜间行车中的安全驾驶防御
1.正确预见路面情况是做好夜间防御性驾驶的前提,可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1)注意区分路面的不同颜色,一般情况下,白色是水、黑色是泥、灰白色是路,所以要“走灰不走白,遇黑停下来”。
(2)行驶中,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如果发现前方路面上有阴影要注意区分小坑、大坑或路中挖开的沟。一般情况下车到近处阴影消失表示前方有小坑,阴影仍存在表示前方有较大的坑或路中挖开的沟,此时要立即减速或停车。
2.夜间驾驶时,道路上交通情况比较单一,要严格控制车速。
3.夜间行车遇到恶劣天气,要注意行车安全:
(1)夜间行车遇大雾时最好找安全地方停车,如必须行车,车上还有其他人员时,要请他们帮助观察车前右侧路面情况;如果是单独行驶,更要注意右侧路面,以防发生坠沟等意外。
(2)夜间行车遇到大雨,应控制好车速,尽量在路中间行驶。遇到特大暴雨,不要冒险行进,应选择安全位置把车停好,并打开示廓灯、后位灯,以引起来往车辆的注意。
4.夜间行驶应尽量避免超车,确实需要超车时,应注意选择路面较宽的地段,跟近前车,并连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必要时用喇叭配合,在判定被超车确实让道且允许超车时,才能超越。如果前车成列,超越时更要特别小心,发现自己的左侧有对向行驶的来车,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时严禁超车。遇前车不让行时,不得强行超车。特别是窄路、窄桥、傍山险路、视线不良及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更应注意不得超车。
5.夜间行车,看到后方来车的灯光越来越近,且来车发出超车信号时,要减速让行,有条件时应该靠右侧让行。
6.夜间行驶与其他车辆会车时,如果来车未及时变换远光灯,切不可以远光灯对射近光灯示意,应立即减速,同时交替变换远、以防发生碰撞或翻车事故。
7.夜间行驶时,不仅要注意车辆灯光信号,还要注意拖拉机人力车、自行车等发出的微弱灯光信号。遇施工信号灯、交叉路口信号灯、铁道路口信号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三)夜间驾驶其他注意事项
1.夜间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尽量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该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不要在车内停留。如行车中遇全车灯光突然熄灭,应立即制动减速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严禁继续行驶。
2.夜间行驶中如遇道路施工信号灯闪烁,应减速慢行,在险要路段或路况不明的情况下,应当停车查看,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驶。
3.夜间行驶中需要倒车或进行掉头时,必须看清进、退地形及周围安全界限,并在进退时留有余地。
4.夜间驾驶时间过长容易疲劳,特别是午夜以后容易瞌睡,遇此情况应选择安全路段停车休息 20分钟 以上,待体能和精神得到适当恢复后,方可继续行驶。对于驾驶室有空调、暖风设备的车辆在停车休息使用上述设备时,切忌密闭车窗,应注意通风,以免发生意外。
5.夏季夜间行驶应随时注意在路边、桥头附近等地方乘凉或露宿的人员动态。
6.夜间行驶或停车,应尽量避免车轮驶入路边草地,要谨防暗沟、暗坑或因路基松软而发生事故。
7.夜间在高速公路行车要与前车或防护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谨防发生追尾或碰撞。
二、雨天防御性驾驶方法
下雨天,视线模糊、道路湿滑、交通混乱,应该谨慎驾驶。
心里无准备、观察不仔细、开快车、急加速、急制动和急转转向盘,都是雨天行车的大忌。雨天防御性驾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出车前检查维护
出车前必须按照规定严格做好检查,重点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安全部件和灯光、喇叭、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二)保持良好的视野
1.雨天开车上路,要及时打开刮水器。
2.天气昏暗时还应开启近光灯和防雾灯。
3.如果前风窗玻璃有雾气,则需开冷气,并将冷气吹向前风窗玻璃。
(三)合理驾驶车辆
1.雨中行车,应严格控制车速。
2.雨天路面附着系数小,使用制动时要做到“早踩、少踩”避免紧急制动,防止侧滑。
3.发生侧滑时,如果是前轮侧滑,应当将转向盘朝侧滑的相反方向纠正;如果是后轮侧滑,要将转向盘朝侧滑的一侧纠正,切不可打反方向。
4.要加大与其他车辆的纵向和横向距离。
5.尽量跟随车流行进,减少超车。
6.选择比较宽的路段会车,必要时停车避让。
7.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加强对车辆右侧道路交通情况的观察确认安全后转向。应做到“早转、少转”,避免急转向。
8.雨中停车时,因车辆自重较大,应选择地势高、路基好的地点,不得在河岸、堤坝边久停,以防路基塌陷。

(四)注意行人、非机动车动态
驾驶人要善于观察,要对前方的道路交通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准备。遇到撑伞的行人,穿雨衣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应减速慢行,多鸣喇叭,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耐心避让,随时准备制动,必要时可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切不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

(五)防止涉水陷车
1.当车辆经过立交桥下、深槽隧道等有雨水漫溢的路面时,要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必要时应选择其他路线绕行。
2.如果确认可以通过,挂一挡,稳住加速踏板,低速直行,一次通过,切不可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
3.通过积水区后,要在行车中反复轻踩几次制动器踏板,利用制动器摩擦生热,使摩擦片迅速干燥。
三、雾天防御性驾驶方法
在影响交通安全的诸多环境因素中,雾天或雾霾是最为恶劣的气候条件,相比较其他气候条件下行车,雾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或起数要更多。因此,保证雾中行车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一) 出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出门前,应将风窗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是否携带三角警告牌或其他警示标志,遇到突发故障检修时备用。
3.出车前,应多关注所经过路段的天气状况。如因天气原因所要经过的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时,应合理安排绕行路线或者等待。绕行其他路线时应注意限高以及车辆限行等。
(二)正确使用灯光

1.雾天行驶,要遵守灯光使用规定:开启前后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及行人与路况,同时也让对方车辆和其他交通参与者更容易发现本车。
2.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能见度小于100m,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3.雾天行车不要使用远光灯,这是由于远光照射角度偏高,射出的光线会被雾气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的一片,驾驶人反而无法看清前方道路情况。
(三)严格控制车速

1.雾中行车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限速规定,千万不可开快车。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必须越低。一般情况下,遇雾天能见度在50m以内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km/h。
2.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m时,车辆时速要限制在60km/h以下;能见度小于100m时,车辆时速要限制在40km/h以下能见度不足50m情况下,车辆行驶速度要限制在20km/h以下,并应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四)保持安全车距

1.雾中行车应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车太近。
2.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及等待雾散的车辆相撞。
(五)切忌盲目超车

1.发现前方道路有车辆停靠在右边时,不可盲目绕行,要考虑到此车是否在等让对面来车。
2.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通过。
(六)选择正确的行驶路线

1.雾天行车不能轧线行驶,否则,会有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的危险。
2.如果是单向两条车道的道路,则要选择在外侧车道缓慢行驶。
3.如果是单向三条车道的道路,则要尽量选择在中间车道行驶。
4.在弯道和坡路行驶时,应提前减速,要避免中途变速、停车或熄火。
(七)不要猛踩制动踏板

1.考虑到雾天无法分辨车距,所以行驶中要控制好车速且与前、后车保持较大的距离,避免紧急制动,防止车辆追尾。
2.如果发现前车紧急制动,可以连续几次轻踩制动踏板,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并可以及时提醒后车注意。
(八)使用喇叭进行提示

1.雾天行车时适当鸣喇叭非常有必要,可以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
2.听到对方鸣喇叭时,应以短促音回答。
3.对于异常鸣喇叭声,要停车查看。
四、高温天气防御性驾驶方法
高温天气,太阳炙烤,路面温度急剧上升,炎热的天气与刺眼的阳光会让驾驶人变得心情烦躁,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导致驾车的危险性随之加大。

(一)注意休息,做好准备

1.高温天气条件下驾车首先要做到充分休息,保证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
2.要根据出行需要,携带水桶、饮用水、毛巾、遮阳镜及防暑药品等,以供途中使用。
3.夏季炎热天气行车,驾驶室内温度过高、空气流通差,驾驶人容易疲劳,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思维变得迟钝,尤其是午后或午夜行车极易瞌睡,甚至会出现驾驶人瞬间失去记忆的现象。
(二)防止发动机过热

应随时注意冷却液温度表指示读数,如温度过高,要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掀开发动机舱盖通风散热,并检查冷却液的数量和风扇传动带的张力。
(三)检查胎压

1.行车中,要经常检查轮胎气压,如胎压过高,应选择阴凉处停车,使胎温自然下降,胎压恢复正常后再行驶。
2.切勿用放气或泼冷水的方法降温降压,以免缩短轮胎寿命。
3.遇到涉水路段,必须在胎温降低后通过。
(四)山区道路注意长下坡路段

1.夏秋季在山区道路行车要严格控制车速,尤其在弯道和下陡坡路段应减速行驶,充分使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控制车速,严禁空挡滑行和紧急制动。
2.下坡途中随时注意制动器的工作效能,气压制动的车辆要经常观察气压表读数,液压制动的车辆要防止“气阻”;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
3.在较长的下坡路段行驶时,注意行车制动与缓速器配合使用。应在行驶一段路程后,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以降低轮辋温度。遇制动失灵,选择避险车道。


车辆是现代道路交通的主要运行工具,车辆技术性能的好坏,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因为带病行驶,如车辆制动失灵、制动不良、转向失效、灯光失效和车辆装载超高、超宽、超载、货物绑扎不牢固所致的事故不在少数。另外,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各种机件承受交变载荷,当超过极限后也会突然发生疲劳断裂而酿成交通事故。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例显示,车辆的关键安全部件一旦出现问题和故障,将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一、车辆自身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事故案例:摩托车在大货车盲区行驶与大货车碰撞
2023年7月9日18时21分许,在江西省赣州市,林某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赣县区江口镇六十里店与站前大道交叉口时,从右侧车道向左变更车道时,驶入左侧车道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盲区,两车发生碰撞,所幸大货车驾驶人海某紧急刹车,林某未被卷进车底,同时林某也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最终,民警认定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林某无证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海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以确保安全驾驶,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一)车辆自身特点
1.结构特点的安全风险识别
主要包括车体庞大(车身较长较宽、较高),满载总质量较大,车身存在视觉盲区。
2.行驶特点的安全风险识别
主要包括车辆之间存在速度差内轮差,加速性能差,惯性大、制动距离长等。

(二)安全风险评估

1.车辆自身特点的安全风险评估。
(1)汽车车身结构过长、过宽时,车辆在转弯、倒车、停车、超等情况下会占用过多的道路,特别是道路狭窄时,易发生剐蹭、冲下路基等交通事故。
(2)车身较高,车辆的重心也较高,容易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
(3)总质量较大时,车辆遇软路肩、危桥,由于总质量过大易压垮道路设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4)在车辆的视觉盲区内,驾驶员看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转弯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行驶特点的安全风险评估。
(1)道路上各种车辆的行驶速度各不相同,有的快,有的慢,它们之间存在着速度差,这就迫使车辆需要频繁变更车道、加速超车,增大了车辆行驶的安全风险,甚至在超车中引发交通事故。
(2)车辆长度越大,转弯角度就大,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剐蹭等交通事故。
(3)车辆加速性能差,超车时加速较慢,不能迅速超越被超车辆两车并行时间过长,易发生剐蹭事故。
(4)车辆惯性大、制动距离长,纵向距离较小,前方有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减速停车,易发生追尾和碰撞事故。
二、车辆技术状况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事故案例:大货车轮胎脱落

2023年6月27日,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徐某驾驶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打算从龙陵驶往腾冲方向送货。18时15分许,当车辆左转驶入龙陵县龙玉大道与热泉路交叉路口处时,大货车右后轮轮胎的固定螺丝发生断裂,导致轮胎脱落后沿道路向前方滚去,最后与停放在路边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受力倒地车身受损,大货车脱落的轮胎也倒在一旁,所幸事故没有造成周边人员受伤。
查明事故原因后交警电话联系了肇事的大货车驾驶人徐某,而此时徐某已经驾车行驶至腾冲境内,全然不知自己的车轮早已“离家出走”。
(一)车辆技术状况
1.技术状况不良的安全风险识别
主要包括制动不良或失效,转向不良或失效,照明、信号装置故障,侧向稳定性差,轮胎磨损严重、有裂纹或扎入杂物等。
2.主动安全装置失效的安全风险识别
主要包括后视镜损坏,刮水器失效,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
3.被动安全装置失效的安全风险识别
主要包括安全气囊损坏,安全带损坏,保险杠损坏,座椅安全头枕损坏或掉落,前风窗玻璃有裂纹,灭火器、警告标志、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损坏或缺失。
(二)车辆技术状况的安全风险评估
1. 技术状况不良的安全风险评估
(1)车辆高速行驶中遇有障碍时,如果制动不良或失效,会造成车辆不能及时减速,甚至不能停车,极易酿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2)车辆行驶中出现转向不良或失效,会使车辆不能按驾驶员的意图转向,以致汽车失控,发生翻车、撞车或其他恶性交通安全事故。
(3)车辆行驶中信号装置发生故障,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转向意图不能传递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其他交通参与者不明白车辆的意图,容易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4)车辆夜间行驶灯光等照明装置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将无法观察路面交通情况,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5)车辆侧向稳定性差,在横向坡道行驶或进行超车、转弯操作时,易发生侧滑或侧翻等交通事故。
(6)车辆轮胎磨损严重、轮胎花纹脱落,车辆在行驶中附着力不够,摩擦系数降低,使制动距离延长,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轮胎磨损特别严重,轮胎上有裂纹或扎入铁钉等杂物时,车辆在行驶中,极易发生爆胎等严重交通事故。
2.主动安全装置失效的安全风险评估。
(1)车辆后视镜损坏,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无法观察车后道路交通情况,对车后和车身左右情况不明,易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剐蹭等交通事故。
(2)车辆刮水器失效,雨雪天气驾驶员无法使用刮水器,使自身视线受限,不能看清前方障碍,容易发生事故。
(3)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时,车辆在制动时使车轮抱死,不能获得最大制动力,降低了制动效果,同时车辆还可能产生侧滑,引发交通事故。
3.被动安全装置失效的安全风险评估。
(1)车辆安全气囊损坏,安全带损坏,座椅安全头枕损坏或掉落,会加大车辆发生事故时对驾驶员和乘客的伤害程度。
(2)车辆前风窗玻璃有裂纹,会影响驾驶员视野,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由于视线不清,易发生交通事故。
(3)车辆灭火器、警告标志、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损坏或缺失,车辆一旦发生火灾、翻车等紧急情况,驾驶员无法及时有效处置,致使事故升级,由一般安全事故发展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播放《2021年四川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警示片》
二、播放《请把安全放心上》
三、播放《大型车辆右转必停》

2022年7月25日5时15分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东行广园入口路段,发生一宗两辆货车和一辆小客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3车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78万元。

一、事故经过
二、涉事人车路企有关情况
(一)涉事人员情况

1.蔡达超,男,43岁,广西平南县人,驶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R870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A1A2E,驾驶证状态:正常,有效期至长期,无伤害。
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对涉事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蔡达超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
2.郑友林,男,32岁,四川省仪陇县人,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C1,驾驶证状态:正常,
有效期至2026年06月12日,死亡。经司法鉴定:郑友林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5.9mg/100mL,未检出所检毒品成分。
3.钟海智,男,35岁,广东省廉江市人,粤GEM381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C1,驾驶证状态:正常,有效
期至2025年11月29日,死亡。
经司法鉴定:钟海智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7.2mg/100mL,
未检出所检毒品成分。
4.杨小莲,女,38岁,广东省廉江市人,粤GEM381号小型轿车乘客,死亡。
(二)涉事车辆情况

1.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R870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所有人:蔡达超,住址:广西平南县平南镇,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据检验: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制动性能、转向性能、灯光性能均合格,桂R870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制动性能、灯光性能均合格,该车超载10.4%,事发时车速为61.56km/h(事发路段限速80km/h)。蔡达超购买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R870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无挂靠任何公司,日常主要是从“货车帮”APP平台或老客户联系货源从事货物运输活动。2022年07月24日18时许,蔡达超驾驶事故车辆帮以前的一个客户装载废纸皮从广西平南县平南镇乌江村废品回收站点出发前往广东省东莞金田纸厂,当时同车出发还有一个司机郑德全。一路上2人轮换驾驶。车辆到达广东省内肇庆市大沙站时,车辆轮换由蔡达超驾驶。

2.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02号207房,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2月28日。据检验: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的制动性能、转向性能、灯光性能均合格,后部反光标识不合格,该车超载152.4%,事发前车63.72km/h,事发时处于停止状态。

3.粤GEM381号小型轿车,所有人:钟海智,住址:广东省廉江市吉水镇,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据检验:粤GEM381号小型轿车的制动性能、转向性能、灯光性能均合格,事发前车速为81.79km/h,事发时处于停止状态。
(三)事发道路情况
事故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环城高速上行9公里230米处。事发路段为高速公路高架桥,呈东西走向,西往东方向设有三条机动车道,道路两侧设水泥护墙防护,南侧为水泥护墙及隔音屏,完好干燥的沥青路面,交通信号为标志标线,夜间有路灯照明。事发路段限最高时速80公里,事故现场以西400米处有一电子监控设备。

经调查: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中心的一条环形高速路,全长约60公里,大部分路段是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实际限速80km/h,部分路段限速100km/h,分为东环、南环、西环及北环4段。事发广州环城高速公路瑶台至广氮段1988年按照城市道路建设标准通过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步设计审查,北环路段以中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为依据,参考先进国家的标准,结合我市的特点进行设计。北环全线为六车道,每车道宽3.75米,均不设紧急停车带。
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事发路段1000米范围内,近三年无一般程序伤亡事故。
(四)涉事企业情况

1.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02号302房,法人代表:王红(事发时为马传芬);注册资本:壹拾万元整(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取得广州荔湾区交通管理总站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100108143号;许可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有效期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股东是王红和黄飞,王红是法定代表人,黄飞是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黄飞兼任车队长,安全员赵瑞杰。公司名下登记车辆157台,均为挂靠车辆。
三、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钟海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碰撞郑友林驾驶的货运机动车发生第一次事故;事故后2人均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且未组织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方,遇蔡达超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二次事故,导致3人死亡。
四、事故有关企业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1.蔡达超,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R870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所有人,事发时肇事车辆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蔡达超作为货运车辆所有人、直接管理者、受益者,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驾驶员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超载10.4%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2.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事故车辆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登记所有人,仅为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提供挂靠、办理资质、办理年审等服务,对车辆的技术状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驾驶员的情况基本不掌握不管理,未对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责任;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公司没有对郑友林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记录;日常只是在有违章需要罚款时,才口头或微信上对其进行安全强调,对二次事故的发生和人员的伤亡负有责任。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
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蔡达超,肇事车辆桂R07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和事发时的驾驶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刑事犯罪,于 2022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
1.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登记所有人,实际未参与事故车辆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的日常管理,该公司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包含郑友林在内的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条第一款 之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马传芬,事发前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项之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赵瑞杰,广州市嘉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五)项之规定,建议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郑友林,作为事故车辆粤AZ7G14号轻型厢式货车实际控制人驾驶超载货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