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长假一晃眼就过去了
今天开始上班了
你已经调整到上班模式了吗
因为
国庆节后,化工行业将迎来三大重点变革政策,
停工!
环保督查“回头看”!
津冀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又出台了新方案!
化工企业,你准备好迎接挑战了吗?

停工令来了
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还历历在目,多少在建项目因此延期……而今年,停工令又要来了!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做机械行业的,日子虽然苦一点,但也能勉强养家糊口。但是现在做机械的朋友也要发愁了,因为“停工令”马上就要来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指出了,10月起,停工令将至。

受到停工令的影响,废品、钢铁、机械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停工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19年3月31日
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停工限产重点
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预计产生的影响及开发商的对策
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势必会引发供需的不平衡,引发钢筋价格快速上涨,钢筋是房地产开发的核心主材,钢筋价格的上涨同样会快速传到到开发成本,对于开发商而言,只有提前筹资储货,别无良策,这势必进一步压缩小型地产企业的生存空间......
环保督查“回头看”
二次行动国庆节后开启!
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于7月结束后,央视曾连续通报的50多起典型案例,评论称“,“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变本加厉、触目惊心”。对此环保部也马上做出回应,一场出动1.8万人次、历时10个月、执行21轮次、覆盖28核心城市(辐射长三角、京津、山东半岛)的大规模环保督查即将拉开序幕!

督查目标和主要任务
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范围从28个城市扩展到80个 将有3万人参加攻坚战,范围更广!参与人员更多!督查力度更大!

生态环境部发布
京津冀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主要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 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主要任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2. 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 年 9 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
3.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 10、50、200 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鼓励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各地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4.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018 年 12 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陶瓷、再生金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要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