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19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
附表1
2019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
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19年12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19年12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汾渭平原11城市
12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7–5.3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平均为4.1吨/平方千米·月。铜川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为5.3吨/平方千米·月。临汾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城市12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2。
附表2
2019年12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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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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