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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92条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成为管理标准实验区。要求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学校要布置学生家务劳动、举办校园开放日、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等。







(内容来源于教育部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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