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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或调整措施
2026-10-14 16:14 星期三
2026年10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宣布对中国产冷轧钢板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的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五年。该措施自2026年1月13日起生效。
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区别: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为13.17%,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为16.27%;首钢凯西钢铁、首钢京唐钢铁联合、马鞍山钢铁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19.04%。
此次涉案产品主要指厚度在0.15至3.00毫米之间、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及平轧钢板(不含部分汽车外壳用型号),涵盖多个特定税号。
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区别: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为13.17%,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为16.27%;首钢凯西钢铁、首钢京唐钢铁联合、马鞍山钢铁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19.04%。
此次涉案产品主要指厚度在0.15至3.00毫米之间、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及平轧钢板(不含部分汽车外壳用型号),涵盖多个特定税号。
AI解读
1、该反倾销税直接抬高中国冷轧钢板对巴出口成本,削弱价格优势。虽属B2B大宗原材料,但间接推高下游建材、家电及汽配成品进口关税,压缩跨境卖家利润空间并增加合规风险。
2、涉及钢铁半成品或相关制品的卖家需立即核算税负成本,评估调价可行性。建议优化供应链,考虑转口第三国或利用海外仓备货以分散风险,同时关注替代材料选品,规避高税率品类。
免责声明: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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