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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关税7月24日生效:对华加征12.5%,覆盖60个贸易伙伴
2026-07-24 11:03 星期五
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0时01分,美国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强迫劳动执法不力”为由,对60个贸易伙伴正式加征10%或12.5%的新关税,以取代当天到期的10%全球临时进口关税。
两档税率划分: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韩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等46个经济体适用12.5%税率;加拿大、欧盟、英国、墨西哥等14个已实施强迫劳动管控措施的经济体适用10%税率。
豁免范围: 涉及单独国家安全关税的钢铁、铝、汽车及零部件不受新关税影响;石油、天然气、化肥、部分食品、农产品、药品、航空零部件等可获豁免。
各方反应: 欧盟委员会表示美方措施“毫无理据”;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指出,美方滥用301条款“极具单边性、武断性和歧视性”,世贸组织早已裁决美对华301关税违反世贸规则。分析人士表示,美方频繁更换关税法律依据、持续扩大征税范围,正在加剧全球供应链的不确定性。
对中国卖家而言,12.5%的额外关税将与已生效关税叠加征收,美国对华商品整体加权税率预计由21.9%升至23.1%。从事对美出口的卖家需密切关注关税叠加影响,及时评估成本变化并调整定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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