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欧盟决定对中国出口的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
2026-05-07 15:15 星期四
2026年5月5日,欧盟正式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税率为29.1%,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为42.3%,其他配合调查的中国企业为31.5%,未配合调查的中国生产商或出口商统一适用42.3%。该产品在欧盟海关归类编码为ex 2917 12 00(TARIC编码2917 12 00 10)。此次调查覆盖2024年全年作为倾销期,损害评估追溯至2021年初;案件始于2025年3月14日,同年11月13日公布初裁结果,本次为最终裁定,自发布次日生效。
AI解读
1、己二酸虽属化工中间体,但广泛用于尼龙66、聚氨酯、食品添加剂及高端运动鞋/汽车部件涂层等终端产品。此次高税率(最高42.3%)将显著抬升欧盟进口中国相关下游成品(如改性塑料件、功能性纺织面料)的合规成本与清关风险,倒逼欧代合规审查趋严,并加速非中国供应链替代进程。
2、主营汽配、户外装备、运动服饰等含己二酸衍生材料的卖家,应立即核查供应链中是否含涉税原料或半成品;优先切换已通过欧盟REACH+RoHS认证的东南亚/土耳其替代供应商;同步在速卖通、Temu欧洲仓备货时标注‘无中国己二酸成分’声明,并提前向平台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以规避下架风险。
免责声明:内容由AI生成
新闻推荐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