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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反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歧视性条款,指其违反WTO规则并损害中企赴欧投资权益
2026-04-27 08:59 星期一
4月24日,中国商务部就欧盟拟议的《工业加速器法案》向欧委会正式提交意见,表达中方的严重关切和明确立场。
该法案针对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和关键原材料四大重点产业,对外资设下多项限制,并在政府采购和政府支持政策中强制要求使用“欧盟本地生产”的产品,实质上构成了对外国投资者的制度性壁垒和差别对待。
中方认为,该法案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
一、与世贸组织多项核心规则不符,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则,以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
二、对中国企业明显歧视,违背公平竞争和市场自愿原则,也不符合中欧领导人关于通过对话妥善处理分歧的共识,严重削弱中国企业赴欧投资的信心;
三、不仅不利于欧盟自身绿色转型目标的实现,还破坏其市场公平环境,对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带来新的风险。
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所有针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条款,取消本地含量要求、强制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让渡规定,以及限制外资参与公共采购的相关内容。希望欧方认真听取中方意见,切实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出台具有歧视性的政策。
中方将持续关注该法案后续进展,并愿就此与欧方保持沟通。如欧方无视中方关切、执意推进并实施该法案,造成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中方将采取必要反制措施,坚决维护本国企业正当权益。
AI解读
1、该法案虽聚焦外资准入与产业政策,但将显著抬高中国新能源产业链出海门槛,尤其影响在欧布局的跨境电商卖家——光伏组件、储能设备、两轮电动车等品类可能面临采购合规成本上升、本地化认证加速、B2B批发及DTC品牌出海受阻等连锁反应;同时倒逼平台(如Amazon DE、ManoMano)对相关品类加强原产地标签与供应链溯源审核。
2、建议卖家立即梳理在售及计划上架的电池/光伏/电动车类目SKU,核查CE+UKCA+EU Battery Regulation合规状态;暂缓大额备货至欧盟海外仓,优先通过英国或中东仓中转履约;同步启动‘欧盟授权代表’注册,并在Listing中前置披露供应链信息以降低下架风险;关注波兰、捷克等非核心成员国政策松动窗口,提前布局区域分销网络。
免责声明: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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