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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裁定对中国出口的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
2026-04-07 14:43 星期二
2026年4月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正式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醇胺(包括单乙醇胺和二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3.6%至97.3%,为期5年。该措施适用于南共市税号2922.11.00和2922.12.00所列产品,决议即日起生效。
此案始于2024年7月30日,由巴西企业Oxiteno公司申请发起;巴西官方于2024年12月3日正式启动调查。调查认定,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中国出口的乙醇胺存在倾销行为;同时,在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该进口行为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2025年6月26日,巴西主管部门曾发布初裁结果,确认存在倾销和损害,但暂不征收临时税,继续推进终裁程序。
此案始于2024年7月30日,由巴西企业Oxiteno公司申请发起;巴西官方于2024年12月3日正式启动调查。调查认定,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中国出口的乙醇胺存在倾销行为;同时,在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该进口行为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2025年6月26日,巴西主管部门曾发布初裁结果,确认存在倾销和损害,但暂不征收临时税,继续推进终裁程序。
AI解读
1、该反倾销税将显著抬高中国乙醇胺出口巴西的成本,直接冲击化工类B2B跨境卖家及依赖该原料的下游产品(如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助剂、纺织助剂)出口。虽属小众工业品,但反映南美市场对中低端化工品贸易救济日趋常态化,预示拉美关税壁垒正向精细化学品延伸。
2、立即暂停乙醇胺直发巴西订单;排查现有库存与在途货柜,评估退税/转港可行性;转向墨西哥或东南亚设厂贴牌,或联合本地分销商以OEM模式规避税则;同步拓展中东、非洲等未设限新兴市场,并将合规资质(如INMETRO认证)前置纳入选品评估。
免责声明: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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