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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规:电商年收入超10亿盾须开发票
2026-03-11 17:41 星期三
越南税务部门于3月9日明确:在电商平台卖货的个人和家庭企业,只要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0亿越南盾(约合28.5万元人民币),就必须依法开具发票。
新规按年收入分三档征税:
- 年收入5亿越南盾及以下:次年1月31日前,按实际收入一次性申报纳税;
- 年收入5亿至30亿越南盾:可选择按营业额比例计税,并按季度申报缴纳;
- 年收入超30亿越南盾,或虽在5亿至30亿之间但选择按实际收入计税的:需按月或季度预缴税款,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年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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