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海南公开征求锂电池回收企业地方标准意见:年处理能力须达2万吨以上
2026-03-10 16:52 星期二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就《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企业管理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规范,从事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的企业,每年至少要处理2万吨废旧电池;在回收过程中,镍、钴、锰三种关键金属的总回收率不得低于98%。企业须设立专用废旧动力电池存放场地,并配备红外热成像监控、烟雾自动报警等安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同时,现场需配置耐高温、阻燃、隔热的防护装置,一旦电池发生热失控,能有效抑制火势蔓延、隔绝高温辐射。
新闻推荐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