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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2月24日起对进口商品加征10%临时关税,122类关键商品及特定贸易协定下货物可豁免
2026-02-25 15:33 星期三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宣布,从2026年2月24日起,对所有进口商品临时加征10%的附加关税,持续150天。
以下情况可免征这10%的附加关税:
- 关键矿物、金银条块、能源产品、美国国内产能不足的自然资源、部分农产品、药品及原料、部分电子产品、部分航空航天产品、书籍等特定商品;
- 已被征收“232关税”的商品(不再重复加征);
- 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条件、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商品;
- 根据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享受免税待遇的纺织品和服装。
时间节点规定如下:
- 货物若在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2月24日00:01前已装船发运,并在2月24日00:01至2月28日00:01之间抵达美国港口,可免征;
- 转运货物必须在2月24日前已启程前往美国;仅途经第三国但尚未驶向美国的,不享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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