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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新规:符合条件的出口退运商品可免征进口税和出口关税
2026-02-10 11:40 星期二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的商品,如因滞销或退货,且在出口后6个月内以原状退回国内(食品除外),可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时已缴的出口关税可全额退还;已缴的增值税、消费税,按国内销售退货规则办理退税。这项政策将切实降低企业退运成本,支持出口贸易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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