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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强化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商品全流程监管,统一进口、专柜销售、系统联网核验
2026-02-07 01:34 星期六
海关已对海南自贸港面向岛内居民的“零关税”进境商品及销售场所实行统一监管。今后,这类商品必须由海关批准的“零关税”免税商店统一从境外进口,并完成全部通关手续;商品只能在免税商店划定的专区或专柜销售,不得与普通商品混放。
经营单位需向海关申请并完成注册,所设免税商店和仓库还须满足监管要求:实现系统联网、支持实时数据核查,并通过当地海关验收备案后,才可营业。
所有免税商店须配备符合标准的信息化系统,覆盖销售结算、顾客身份核验、仓储物流等环节,并与海关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商品进销存管理、岛内居民身份验证、免税购物额度自动核算等功能。商品入库前,相关信息须以电子方式提前报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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