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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把投资培育数字经济“独角兽”和“瞪羚”企业成效纳入国有创投考核
2026-02-03 18:19 星期二
福建省出台十条措施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其中金融支持是重点:
- 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银行和数字经济企业对接会,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
- 完善省级数字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的考核机制,把投资孵化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成效纳入国有创投考核;
- 对国家级基金或知名机构领投的数创项目,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跟投,并适用尽职免责政策;
- 实行让利退出机制:政府出资可按不低于基金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约定门槛收益的价格提前退出;子基金清算时,政府投资基金可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让利,最高让出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50%。
- 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银行和数字经济企业对接会,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
- 完善省级数字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的考核机制,把投资孵化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成效纳入国有创投考核;
- 对国家级基金或知名机构领投的数创项目,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跟投,并适用尽职免责政策;
- 实行让利退出机制:政府出资可按不低于基金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约定门槛收益的价格提前退出;子基金清算时,政府投资基金可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让利,最高让出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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