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新规,202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025-12-29 11:20 星期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
- 委托方必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已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同时需具备监督受托方生产过程的能力,并能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否则不得委托生产。
- 受托方必须取得对应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实际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须与委托内容相匹配,不得超许可范围或超负荷承接委托。
- 委托方必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已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同时需具备监督受托方生产过程的能力,并能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否则不得委托生产。
- 受托方必须取得对应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实际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须与委托内容相匹配,不得超许可范围或超负荷承接委托。
新闻推荐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