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即将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最新文件,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逐步推行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免除政策,惠及全国公办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

图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等地区在园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免除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家长收取。
财政补助方式
因免除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予以补助。各省需科学统计本地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将分区域确定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并逐省核定补助标准,每不超过3年进行一次政策评估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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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
中央财政依据核定的各省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在园儿童人数,按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安排补助资金:
- 第一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80%
- 第二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60%
- 第三至第五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50%
具体分档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执行。地方超出中央补助标准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
二、统筹做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作
巩固落实困难群体资助政策
在国家统一实施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标准由各省自行确定。中央财政将根据地方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并适时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群体资助制度。
同时,各地应落实捐资助学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经费,支持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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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各省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原则,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并按时足额发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或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升办园质量。
成都市幼儿园当前收费标准参考
图源:成都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以成都市为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如下:
- 一级园:650元/生·月
- 二级园:600元/生·月
- 三级园:500元/生·月
寒暑假期间留园幼儿保教费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0%。全托幼儿住宿费为150元/生·月,伙食费按月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
- 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
- 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
- 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
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各区备案审核结果为准。
幼儿园学前一年指什么?
“学前一年”指儿童进入小学前的最后一年,通常对应幼儿园大班阶段。
政策发布会信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具体情况,并答记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