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
1. 登录所属省份电子税务局,找到“增值税及附加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模块,点击“填写申报表”。
二、填写附表二
出口企业如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将自动同步数据至附表二第18行;若未开票,需手动填写。本期无报关出口的,该项填“0”后提交申报即可。
三、注意事项
1. 收入确认依据
外贸企业应以报关单“退税联”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报关单右上角标注“退税联”方可确认收入;未标注的,视为货物尚未离境,不得确认收入。
2. 出口发票是否必须开具?
并非所有地区强制要求开具出口发票。例如扬州地区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地区可使用自制凭证。
3. 增值税申报与退税申请关系
申报增值税与申请出口退税不冲突,企业可按规定同步进行。
四、相关操作手册资料
以下为税务实操参考资料,涵盖发票开具、红冲处理、各税种申报、更正、缴税等内容:
- 《发票电子化改革操作手册.doc》:共199页,涵盖发票全流程操作。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202506.pdf》:共845页,适用于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各类税务申报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