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电商高质量发展新措施 最高奖励20万元
优化产业生态、培育市场主体 多举措推动电商做大做强
2024年,全市526家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112.71亿元,同比增长29.8%。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宜昌市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优化电商产业生态、培育电商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直播电商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
《措施》明确,对新增进限纳统的互联网零售或互联网批发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8万元;对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且纳统的电商平台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到1亿元的,另行奖励10万元;获批市级直播电商基地的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直播带货本地产品,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2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增速在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湖北禾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伟表示,新政策将有效缓解初创期企业的资金压力,并助力企业在直播电商、人才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市商务局电商科科长刘雅莉指出,当前宜昌电商发展仍存在头部企业数量不足、物流成本较高、人才培养需加强等问题。新政将在壮大人才队伍、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发力,优化电商发展生态,推动全年电商进限市场主体突破60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