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条款下发货人需承担的费用及风险解析
深入解读FOB贸易术语下的责任划分与风险防范措施
FOB(Free On Board)也称离岸价,即装运港船上交货。在FOB交易中,卖方需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一旦装船,风险则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1、常规应付费用
在FOB条件下,发货人主要负责起运港上船前的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报关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费(THC)、铅封费等。
需特别注意的是,诸如美国的AMS、欧盟的ENS等舱单申报费用因发生在装船前,通常应由发货人承担,除非买方承诺支付。
2、意外情况的费用
- 船货衔接不当的费用:若未能及时装柜入港导致无法按时出运,空舱费、滞期费等将由发货人承担;备货过早也会产生超期用箱费、仓储费。
- 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若收货人未提货,海运费、滞箱费、滞港费可能会转由发货人承担。
- 高额指定代理费用:由于是买方指定货运代理,其收费普遍高于普通代理。若为保障货物顺利发出,发货人只能接受高费用标准。
- 货损赔偿责任:如货物损坏系由包装、装卸不当等发货环节问题引起,则发货人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 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在指定货代的操作下,可能发生未经正本提单放货的情形,使发货人面临货款两失的风险。
- 信用证“软条款”陷阱:部分信用证包含隐蔽性不利条款,易造成发货人提交单据被拒付,最终陷入被动局面。
3、风险控制建议
- 尽量采用CIF或CFR贸易术语,避免使用FOB;
- 尽可能争取使用船公司提单代替货代提单;
- 接受指定货代时,须严格审核其资质;
- 重视货物所有权控制,提单签发务必谨慎;
- 尽量避免记名提单,可采用凭发货人指示提单;
- 投保陆运险覆盖从仓库到港口间的运输风险;
- 认真审阅合同与信用证,规避软条款陷阱;
- 考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分散并转嫁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