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C首次当庭宣判:贝尔金Qi充电器侵犯飞利浦标准必要专利
知产财经从IP fray获悉,2026年2月11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庭就飞利浦诉贝尔金专利侵权案作出裁决:贝尔金Qi兼容充电器落入飞利浦专利EP 2 867 997 B1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法院判令贝尔金及相关实体在多个UPC成员国承担禁令、损害赔偿及信息披露等救济措施。该案系UPC成立后首例以当庭宣判(bench ruling)方式作出的主审程序判决。
涉案专利属Qi无线充电标准核心专利
EP 2 867 997 B1由飞利浦持有,已被宣告为“Qi无线充电标准”必要专利。Qi标准由无线充电联盟(WPC)制定,基于电磁感应原理,是当前全球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无线充电技术规范。
法院驳回贝尔金两项主要抗辩
针对贝尔金主张其产品仅具备“接受”功能、不满足权利要求中“拒绝”通信步骤的抗辩,法院指出:权利要求保护的是该通信步骤的技术功能与逻辑实现,而非形式上是否同时支持双向操作;实际仅执行“接受”动作,仍覆盖专利所描述的通信机制,构成侵权。
关于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抗辩,法院认定贝尔金未能证明其在许可谈判中履行“善意被许可人”义务,亦未体现获得许可的真实意愿与配合行为,因此不适用FRAND对禁令救济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