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单证册制度详解
了解暂准免税进口的关键信息
ATA单证册定义
"ATA"由法文“Admission Temporaire”和英文“Temporary Admission”缩写而来,意为“暂时准许”,在实际应用中解释为“暂准免税进口”。该制度最早于1961年由世界海关组织通过《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确立,并于1963年正式实施[1]。
目前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此制度,全球75个国家和地区接受ATA单证册,成为处理临时进口货物最重要的海关文件之一。
中国实施情况
我国于1993年加入相关三大国际公约,并自1998年起开始正式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经国务院批准及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负责签发与担保工作[2]。
适用范围与组成
适用于展览会展品、商业样品、专业设备等暂时进出口货物。一份完整的ATA单证册包括封面、封底、存根及各类凭证,根据用途使用不同颜色印刷。
有效期限
单证册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不能延期,但可办理续签。特殊情况如疫情受影响货物可依据海关总署规定延长至六个月[3]。
申请资格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或居住的任何合法实体及自然人均可申请,无限制。
使用国家
仅限签署《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及《伊斯坦布尔公约》的成员国。截至目前,亚洲有21国、欧洲45国、美洲4国、非洲8国、大洋洲2国认可并接受ATA单证册。
监管要求
ATA项下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范围,不得擅自销售或转用,需事先向海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留购。
适用货物分类
在中国,ATA单证册进境货物限于展览会、会议等活动展品、专业设备、体育用品及商业样品。出境货物则无具体范围限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