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深交所已启动退市程序。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6日起停牌。
财务造假事实查明
2020年11月,*ST长药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股权,并于同年12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实控人罗某继续负责长江星经营管理,并对2020至2022年净利润作出业绩承诺。
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旗下子公司通过伪造出入库单据,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虚增收入,导致*ST长药连续三年年报数据失实:
- 2021年虚增营收2.15亿元,占披露营收的9.12%;虚增利润5640万元,占比35.62%
- 2022年虚增营收2.84亿元,占比17.57%;虚增利润6337万元,占比88.23%
- 2023年虚增营收2.34亿元,占比19.51%;虚增利润4370万元,占比6.42%
此外,2022年因未合理确认项目损失,额外虚增利润45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4%。上述行为构成年报虚假记载。
退市程序启动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ST长药因年报虚假记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已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听证或提交申辩材料。若逾期未申请,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其上市。
监管强化打击财务造假
经济日报指出,当前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打击财务造假力度,多部门协同构建综合惩防体系。近期召开的跨部门工作推进会释放出“长牙带刺”、合力攻坚的强烈信号。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此次监管升级实现三大跨越:
- 监管主体由证监会单独行动转向12个部委协同作战;
- 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罚”升级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处”全链条管理;
- 责任追究范围扩展至大股东、实控人、中介机构及第三方配合者,形成全维度追责机制。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推进,标志着投资者保护正从“被动补偿”转向“主动维权”,有助于破解“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难题。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依赖于高质量上市公司和真实透明的信息环境。构建完善的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旨在形成“造假必严惩、帮凶难逃责、退市非终点、投资者可索赔”的稳定预期。规则越清晰,违法成本越高,诚信回报越确定,市场活力与韧性就越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