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职场打工者都存在这样的疑问:
01、企业破产后, 员工能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02、如果企业拒绝执行,员工要通过哪些途径救济维权呢?
内容延伸:
03、法律法规是否限定了社保费的追缴期?

问题一:
企业破产后,员工能否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据破产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企业没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并妥善处理员工基本社会保险,企业义务即应转化为破产企业职工债权。
社保局以 2 年为限阻止员工申请是不适当不合法的。我国法律在处理企业破产时,尤其重视对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员工债权处于受偿顺序靠前的顺位。
问题二:
企业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费,员工要通过哪些途径救济维权?
企业破产后,如果企业留守人员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费,员工就其基本社会保险利益可向管理人申请,管理人依法有主动清查核实、保护员工此类权益职责。员工对管理人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
如果异议未能得到解决,可以向法院反映情况,也可以就异议部分提出诉讼。
如在企业破产前,员工就其上述权益应先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仍不服的,可向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三:
法律法规是否限定了社保费的追缴期?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限定社保费追缴期。
但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规定,对于社保费欠费等社保权益有异议的要及时处理,最长不超过 20 年,否则或因时间久远而难以核实情况,导致员工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或因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而不受法律保护。
基于以上情况,还是建议在有争议开始后三年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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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跨境最前沿综合法制日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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