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月30日,兴义市人民法院5天时间限制高消费32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5人,拘留4人,查封房屋15套,查封车辆94辆,执结452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245.64万元,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兴义市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监督管理,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兴义市法院执行特色,打造“义法善执”品牌。
1月26日-1月30日,兴义市人民法院5天时间限制高消费32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5人,拘留4人,查封房屋15套,查封车辆94辆,执结452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245.64万元,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兴义市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监督管理,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兴义市法院执行特色,打造“义法善执”品牌。
“义法善执”快讯
依法处置资产
轩某与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徐某、王某某需支付轩某货款204970元、律师费3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车辆,但因该车辆下落不明未能实际控制。1月27日,执行干警根据收到线索在兴义市万屯镇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行踪。
最终,成功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江玲牌轿车并将车辆扣押至兴义市法院,后续将根据案情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置。
(扣押车辆现场)
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许某某与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谢某某尚欠许某某借款本金、律师费102000元及利息未履行。
执行立案后,兴义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其一直未到庭履行义务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
1月28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兴义市法院。在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阐明规避执行、拒不报告财产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劝导其积极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不以为然,声称无钱履行,也未提出申请执行人认可的履行计划。
因其拒不履行义务,兴义市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
(宣读拘留决定书现场)
执行科普贴士
一般情况下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即归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资产处置,常见的有:车辆、房屋、土地、机械设备、股权、产品等等。
来源:兴义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
编辑:韦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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