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13%可降至9%,9%可进一步降至6%?这并非玄机,而是合理运用税收政策的结果。本文将为您解析其中的关键要点。
增值税税率下调:13%降至9%
一、4种业务适用13%→9%税率



政策依据
-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而光租、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3%。通过业务模式调整,可实现税率从13%降至9%。
-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不再适用13%的有形动产租赁税率。
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9%降至6%
二、3种业务适用9%→6%税率


注:导图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务操作唯一依据。
政策依据
- 仓储服务属于现代服务范畴,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
- 宾馆、旅馆等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计税,适用6%税率。
- 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属于“安全保护服务”,同样适用6%税率。
增值税免征情形汇总
一、个人与个体户免征条件
个人或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则全额计税。
二、特定区域免税政策
-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横琴、平潭区内企业之间销售本区内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18种免征增值税情形
注意事项:
- 免征增值税项目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无需计提,相关金额应全部计入收入。
- 若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免税及其他免税政策,优先按小微企业政策申报。
四、17种不征增值税情形
五、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1. 直接减征
对符合条件的应税行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直接给予减免。
2. 加计抵减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3. 即征即退
按规定申报缴税后,税务机关即时退还全部或部分税款,常见方式包括限额退税、超税负退税和比例退税。
4. 先征后退
先正常缴纳税款,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返还部分或全部已纳税款。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一、法定免税项目
-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 避孕药品和用具
- 古旧图书
- 直接用于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
- 残疾人组织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物品
-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法定减免情形
1.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度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会计分录示例:
- 取得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满足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
2.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
- 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 购入时为小规模纳税人
- 按简易办法征收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 营改增前取得且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步骤:
- 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 变卖处置:
借:库存现金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损益:
净损失转入“资产处置损益”,清理完成后科目无余额。
3. 留抵退税
例:A公司收到留抵退税5万元
-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00
4. 加计抵减
例:A公司销项税130万元,进项税100万元,加计抵减10万元,实缴20万元
-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万 -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其他收益 10万
若当月无需缴税,则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2025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一、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9%、6%、0%。小规模纳税人现行3%征收率减按1%执行。
二、扣除率
针对农产品进项税计算抵扣,具体规则如下:
- 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按发票金额×9%计算进项税。
- 取得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按买价×9%计算进项税。
- 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 混合用途未分别核算的:统一按9%计算。
- 核定扣除情形:
-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等于销售货物适用税率。
- 用于生产经营但不构成实体(如包装物、燃料):最终产品税率9%则扣除率9%,13%则10%。
- 直接销售农产品:扣除率为9%。
三、征收率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共四档:0.5%、1%、3%、5%。目前普遍执行3%减按1%征收,延续至2027年底。
提示: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该政策仅适用于经销企业,不含拍卖、经纪、评估机构。
四、预征率
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和建筑行业,分为5%、3%、2%三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