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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云铁港通智汇物流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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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当前经济发展格局下,物流成本对区域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系统推进全市物流成本结构性下降。

目标明确:2027年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降至13.3%以下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7年,重庆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将降至13.3%以下。同时优化货物运输结构:铁路货运周转量较2023年增长13%,水路货运周转量持续提升,江海联运年均增速达3%。此举旨在全面提升物流效率,增强区域经济运行效能。

五大领域协同发力,系统性降低物流成本

一、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建设,降低体系运转成本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支持年货运量超100万吨园区整合物流需求,提高直发终端比例;拓展江海直达、铁水联运等模式,重点激励沪渝直达快线及重庆港—宁波舟山港航线。推广“量价捆绑”个性化物流方案,培育高铁货运,支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聚焦“4656”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家物流枢纽及“平急两用”、粮食农资仓储等重大项目。鼓励区县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对成效显著者给予经费激励,并优先支持专项债券倾斜。配套建设工业园区周边货运停车场及新能源充能设施。

创新多式联运服务: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对合规签发提单企业予以奖励;开展集装箱循环共用“一箱制”试点,激励35吨宽体箱水运应用;支持跨区域多式联运企业在铁路货场、综合枢纽设立提还箱点,完善箱管服务体系。

二、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降低全链条运行成本

构建现代供应链体系:建立重点行业物流需求清单,组织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对接。支持在物流枢纽、综保区建设电子零部件、汽车KD件、生物医药等专业分拨中心,对自建或租赁仓储项目给予激励。推动带托运输,支持境外供应链布局,激励半散装件仓、退货中转仓等海外仓建设。深化“快递进厂”,强化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产业基金,在土地、财政等方面予以倾斜。

提升国家物流枢纽能级:健全运营调度机制,建立统计、评估、考核体系,推动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对达标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实施“新三样”物流工程:支持整车支架运输、江海联运、滚装铁海联运;在通道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及集散中心,完善PDI检测功能;推进动力型锂电池水路、铁路运输试点,简化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流程;研发新型铁路商品车集装箱,激励万州、忠县等区间重滚运输线路开行。

推进大宗商品精细物流:制定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争取国家首批试点。支持港口、枢纽、生产基地建设粮食、能源、矿产混配中心和中转储运基地。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发展全程集装箱运输,拓展“疆煤入渝”“陕煤入渝”“矿石入川”等铁路对流业务。

促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鼓励航空、公路、铁路冷链运输,对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区县及获评星级的企业给予激励。支持三级冷链物流节点建设,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寄递,激励企业采购达标新能源城市冷藏车。

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支持重庆物流集团深化央地合作,参评国家级物流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申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

发展城乡农村物流: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建设村级寄递综合服务站,扩大覆盖范围。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基层网点资源共享,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深化“邮运通”改革,激励成效突出区县,完善农村三级配送体系。

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降低协同组织成本

推进物流标准化:支持全链条单元化物流应用,推广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推动内河船舶、包装模数标准化,带动上下游装载器具统一。

加快物流数智化: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激励自动分拣、智能搬运、无人装卸等装备应用。升级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交通电子口岸,提升通关与信息服务能力。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对企业购置无人机、无人驾驶货车、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给予激励。

推动物流绿色化:出台新能源重卡推广政策,建设成渝超充电走廊、渝桂氢走廊。在物流枢纽、铁路场站建设超充站、加氢站。推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车辆电动化替代,将国四以下老旧营运货车纳入补贴范围。支持港口岸电设施标准化改造,探索新能源船舶试点。

培育低空物流经济:支持城际、城市无人机干支线运输与末端配送,拓展枢纽转运、生鲜半日达场景。在山区、乡村开展无人机配送试点。支持邮政业拓展低空应用场景,优化寄递无人机飞行审批流程。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降低资源配置成本

推进铁路重点领域改革:支持铁路货运场站开展物流经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用地分层开发。降低专用线建设与使用成本,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货运组织模式,提升运输效率。

促进公路货运集约发展:优化市场环境,治理超限超载,规范秩序。支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探索将新能源轻型、中型封闭厢式货车纳入不限行范围,提升城市配送效率。

加强物流数据开发利用: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构建“通道大脑+智慧物流场景”体系。促进海关、铁路、水运、航空等部门数据接入数字陆海新通道等平台,引导枢纽节点数据共享,实现“铁水公空”多网融合。持续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智慧长江物流、数字航贸等重大应用开发。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投资引导:统筹各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平准入环境。迭代升级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政策。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增加对物流企业信贷投放。推广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特许经营权等融资模式,发展随借随还贷款。探索通过政策性担保提升数字提单融资功能,扩大货主企业持单规模。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大宗商品服务创新试点。支持高速公路、轨道等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加强仓储用地保障:对纳入国家和市级物流园区的新增仓储用地予以保障,支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提高自有工业或仓储用地容积率用于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对经认定的市级重点物流项目生产性用房,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物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陆路启运港退税、“离境即退税”、市场采购贸易增值税免税等政策。允许网络货运平台司机通过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优化所得税征管。推进进口货物国内段铁路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政策扩围增效。

加强物流人才培育:将高层次物流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工程重点支持范围,享受引进人才政策。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鼓励高校聚焦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等领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实训基地和产教共同体,开展岗前与在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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