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关系转移指南
对于从外地返回成都工作的人员,更换工作地后需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以下是成都市医保关系转入流程及相关办理方式和待遇等待期政策说明。
医保关系转入流程
- 在成都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 持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成都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入申请。
- 成都市医保经办机构将与原参保地对接,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符合条件的可同步划转个人账户资金。
温馨提示:《参保凭证》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中的“我要打印”功能自助下载打印。
图源:摄图网_500565154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四川医保”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申办。
以“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为例:
- 进入小程序 → 点击底部“服务” → 选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 如需查询进度,可在“服务”页面点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查询”。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线下办理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实行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医保服务网点(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大厅、便民服务点、医保工作站)办理。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等待期政策
(一)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
满足以下条件者:
- 转入前连续参保满2年(含城乡居民或职工医保);
- 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
- 接续参加成都市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完成缴费后,自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按成都市规定完成待遇等待期后方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二)外地居民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满足以下条件者:
- 转入前连续参保满2年(含城乡居民或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待遇终止后3个月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
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方式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费用,补缴后无待遇等待期,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不符合条件的,需满足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要求后方可享受待遇。
(三)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转移接续期间:
- 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费用;
- 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
可无待遇等待期,正常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未满足条件者,需按规定完成等待期后享受待遇。
图源:摄图网_500753656
(四)本地职工中断参保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
- 中断缴费3个月内,可在第4个月前补缴,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待遇可正常享受;
- 超过3个月未补缴的,重新缴费后须连续缴满6个月,自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以入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