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易光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易光宇同志任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兼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毓刚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军敏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敖兵勇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晏小勇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潘丽云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兼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万永华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宋新勇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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