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产、销售不合格农用地膜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农用地膜生产、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超薄地膜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案件线索:
1. 生产、销售标称厚度小于0.01毫米农用地膜;
2. 生产、销售的农用地膜产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缺少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宽度、参考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地址、执行标准以及“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中文标识等信息。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举报。
受理投诉举报地址及电话:
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临河区新华镇十字南街路西260米
0478-8750202
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临河区狼山镇甲秀小区西
0478-8766286
丹达市场监管所:
临河区白脑包镇临白路十三公里处
0478-8770521
黄羊市场监督管理所:
临河区110国道旁旧黄羊乡东侧
0478-8731315
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临河区明鼎华都小区6号楼114号
0478-8766297
曙光市场监督管理所:
临河区胜利路物华便民市场出口三楼
0478-8766295
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版面编辑 / 张丹 责任编辑 / 赵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