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贸易与投资政策法规概览

一、贸易政策与法规
主管部门
印度尼西亚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部,负责制定外贸政策、划分进出口产品管理类别、管理进口许可、指定进口商及分派配额等。
贸易法规体系
印度尼西亚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包括《贸易法》《海关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法》《产业法》《国库法》《禁止垄断行为法》和《不正当贸易竞争法》。
关税政策
现行的关税制度基于1973年颁布的《海关法》,进口关税由财政部制定,并通过每年发布的部长令进行调整。关税分为一般关税和优惠关税,平均最惠国适用税率为7.8%,其中农产品为9.5%,非农产品为7.5%。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两国之间超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

进出口管理制度
自2010年起,印度尼西亚实施新的进口许可制度,将许可证分为一般进口许可证和制造商进口许可证。2016年起,部分行业允许外资持股100%。

二、投资政策与法规
主管部门
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包括投资协调委员会、财政部及能矿部,分别负责促进外商投资、管理金融服务投资以及批准能源项目。
主要法律法规
2007年颁布第25号《投资法》,统一规范国内外投资,规定某些领域对外资持有限制。印度尼西亚逐步开放多个行业,包括冷藏、旅游、电子商务、电信设备检测等领域,允许外资控股甚至独资。

三、投资经商相关管理机构与办企业程序
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审批投资项目,最快可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批准函。中央与地方政府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快审批流程。
四、知识产权保护
印度尼西亚现行的知识产权法涵盖《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多个方面,商标申请需经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公告阶段,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年。

五、商务谈判风格和习惯
建立良好的商务关系至关重要,当地人重视信任建立并倾向于面对面解决事务。建议使用翻译协助沟通,并尊重当地的社会等级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