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汉城司法所收到了县法院移交过来的6起诉前调解案件,这6起案件引起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注意,因为被告是同一家超市,位于人民路中段,此超市欠6名被告货款3千元至3万元不等,共计69804.3元。
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当天便组织调解员前往此超市调解欠款纠纷,核实案件情况,所工作人员并未见到超市老板,负责人也并未出面,对方电话也没人接,调解员与超市前台沟通,希望超市负责人能够主动与司法所联系,尽快解决纠纷。随后几天,司法所仍未能与超市老板取得联系,多名原告表示年关将至急需货款周转资金,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多次前往超市,与超市工作人员、邻居、房东等人沟通,劝说他们如见到超市老板,让其主动与司法所联系。后经一个星期多方联系,终于联系上了超市老板,老板为杜某某,表示因经营不善,超市现在入不敷出,没有能力偿还所欠货款。
调解员耐心地对当事人讲解有关民间欠款的法律法规,并对杜某某进行了诚信教育,说明如期偿还欠款是法定义务,应依法偿还,并表示,现在6家送货商也很困难,急需货款周转资金,如果超市经营实在困难,可以先支付一部分,剩下的分批次支付。终于在司法所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老板杜某某终于答应先期支付2万元,剩下的货款在3月20日前支付清。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三个多星期的不懈努力,最终6名原告送货商与被告超市老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当场支付给他们6人3千至5千元货款,共计2万元,剩下的货款在2个月内付清,6起诉讼案件6名原告当场写下撤诉申请。双方纠纷就这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妥善解决,此次诉源调解及时高效的在短时间内挽回了群众的财产损失,节省了诉讼成本,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新年度的工作已经拉开帷幕,汉城司法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依靠人民群众,创新管理理念,坚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抓住重点难点问题,为汉城街道 “三零”平安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