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企业业务】,在登录方式中选择【特定主体登录】,再点击【跨区域报验户】。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登录并填写验证码,即可成功登录。
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带出该联系人对应的所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纳税人选择相应报验信息点击【进入】。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下拉框中,找到需要反馈的项目编号,点击选择后,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等信息会自动带出,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点击【查询预缴税款信息】按钮,输入完税凭证号码、开票日期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会列出已预缴的税款明细。勾选需要确认的预缴税款记录,点击【确定】。
确认经营活动信息、预缴税款均无问题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交后会弹出确认提示弹窗,确认无误点击【确定】即可。
办理前需确保不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库存发票、未解除发票担保及其他未办结事项,若校验不通过,可通过【缴款开票】、【一站式退抵税(费)】等模块进行未结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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