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2期
8月份这4大政策与我们每位卡友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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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卡车之家
编辑 | 舒钫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已经进入了8月份!8月份这4大政策与我们每位卡友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8月底前,严查「大吨小标」违规车可退换,费用由车企买单。
近日公安部发布通知: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要立即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
对违规生产的轻型货车,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更换,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车辆,各地要告知车主可以要求生产企业退换合格车辆。
根据交管局通知的8月底的时间节点,免费换车仅剩最后一个月时间。
央视:新绿通政策出台,全国统一免费安装ETC
据央视8月7日报道,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严格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享受绿通优惠的标准:
1)货物是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
2)整车合法装载,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3)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4)符合上述所有规定,即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新」绿通政策有哪些?
1)各地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真正达到全国统一,不能让绿通不通;
2)绿通车辆免费安装货车ETC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使用专用通道;
3)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4)绿通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后,在指定位置接受查验,如果不查验需正常交通行费;
5)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
6)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8月1日起,平板半挂车禁止上路,违者面临巨额罚款
7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第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根据该公告,此前讨论已久的GB 7258-2017(第1号修改单)于7月29日起陆续实施各项修改内容。

而关于「平板自卸半挂车」的相关修改内容,已经确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就表明:平板载货车不能装有插桩、锁具,不能装举升臂,不能有自卸功能,并且无法固定货箱。
一旦装有这些结构,就会被视为非法改型,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会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车辆登记地点为武汉市的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国三柴油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在2008年7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距离强制报废期限1年以上时间的才可办理。
而距离强制报废期限不足一年或已达逾期检验强制报废的国三柴油车不予补助,最高可获得补贴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