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实施认可证书变更的通知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及人员变更办理流程明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各有关部门正积极推进落实。为配合改革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通知,对涉及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及人员变更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说明。
一、名称变更:
若检验检测机构仅发生名称变更且其他信息未变化,可直接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CNAS秘书处将据此办理换发认可证书。
二、地址变更:
如机构地址变更但环境设施无变动,只需提供规定证明材料,CNAS秘书处也将直接办理证书换发。
三、人员变更:
对于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变更,采用自我声明并备案的方式处理。授权签字人变更的机构,若机构认可时间超过6年,采用自我声明并备案;不满6年的,需同时提交文件评审;CNAS秘书处将换发认可证书附件。
四、办理程序:
机构需填写《变更申请书》,按变更类型提交相应材料,并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文件,同时邮寄1份纸质申请至CNAS秘书处。无需评审的变更,审核通过后将在网上公示并寄发证书;需评审的,CNAS将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工作。
通知特此公布。
认可证书变更联系:
黄宸 010-67105302
田珊珊 010-67105207
来源:中国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