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原产地规则详解:分类与适用标准
了解越南优惠性与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助力跨境贸易合规运营
越南原产地规则是判断商品是否具备“越南制造”资格的重要依据,对于享受关税优惠、参与国际贸易合作及保障本地产业利益具有关键作用。
1. 原产地规则分类
根据第31/2018/ND-CP号原产地议定书第3条规定,越南原产地规则分为两类:优惠性与非优惠性。
- 优惠性原产地规则:适用于自由贸易协定(FTA)或区域贸易协定(RTA),允许符合条件产品享受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 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反倾销、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情形。
2. 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判定标准
若产品满足以下任一标准,则被认定为在越南原产:
- 完全生产或取得:如植物种植、动物养殖、矿产采集等全过程在越南完成。
- 实质转型:即使原料来源多元,但经过加工后发生实质性改变。判断方法包括税则变更和附加价值占比。
- 税则变更标准:原材料与最终产品在海关编码上至少变更到章(前2位)、节(前4位)或目(前6位)层级。
- 附加值百分比标准:区域内加工附加值比例达到产品总价值的一定门槛(具体以越南工贸部规定为准)。
3. 优惠性原产地规则要点
适用于自贸协定国家之间的交易,企业需申请并提交正式的原产地证明(C/O),方可享受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
- GSP制度(普惠制):由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单边优惠措施,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原产地规则且运输路径须合规。
- GSTP制度(全球贸易优惠制度):发展中国家相互给予的关税优惠,同样需符合产品清单、原产地与运输要求。
- 自由贸易协定专属规则:不同自贸协定设有专门的原产地认证机制,需依协定条款申请优惠通关待遇。
4. 原产地证明类型
企业可根据贸易对象和适用协议选择相应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例如:
- 一般原产地证明(CO)
- 优惠原产地证明(如FORM A、FORM E、CPTPP专用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