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77调查程序规则详解
深入解析337调查流程及抗辩策略
二、377调查程序
1、过程
整个调查流程包括立案、证据开示、听证会、初裁、终裁以及可能的总统审查等多个阶段。

2、证据开示
(1)条件
- 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75个
- 答复时间为10日
- 拒答可能导致不利推定
(2)开示方式
- 现场检查
- 电子取证
- 专家证人
- 承认与传票
- 证人证言、提供文件和问卷
(3)权利要求解释
- 初裁前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 通过Markman听证会提前裁定权利范围,证据开示限于已裁定的解释
3、开庭
调查过程中将安排听证会议,用于进一步澄清案件事实和技术要点。



4、初裁和终裁
(1)初裁决定
- 包含事实认定、结论和理由
- 在违反337条款裁定后14日内建议救济措施并设置保证金
(2)终裁决定
- 可复审初裁内容
- 终裁可维持、修改、撤销或驳回部分决定
- 需考虑公众健康和利益因素
5、总统审查
- 若涉及排除令,终裁结果将提交美国总统或贸易代表审议
- 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批准
- 例如:2013年奥巴马否决三星案中排除令,避免标准必要专利劫持
6、复议和上诉
(1)复审
- 委员会或当事人主动申请复审
- 复审范围可覆盖全部或部分内容
(2)复议
- 14日内向ITC申请复议
- 对方5日内答辩
- 不影响裁决生效
(3)司法程序
- 可直接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高法院裁决为最终判决
- 上诉不暂停救济措施执行
7、结案方式
(1)和解
- 基于双方谈判,无需ITC监督
- 可通过动议请求终止调查
(2)同意令
- 受ITC监督
- 如违约,申请人可启动执行程序
三、377调查抗辩的基本理由
1、专利权无效

2、不侵犯专利权
(1)美国《专利法》第271条规定:
- 未经许可在美国境内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专利产品构成侵权
- 诱导他人侵权亦需承担法律责任
- 间接侵权包括协助生产侵权部件等行为
(2)三种情况
- 直接侵权
- 间接侵权
- 诱导侵权
(3)特点
- 公知技术、禁止反悔、默示许可等因素影响判断
3、不满足国内产业要求
- 美国投资不足以证明其价值贡献
- 难以证明该投资针对涉案专利
4、衡平法则
- 专利权滥用
- 不正当行为
- 懈怠历史等理由
总结
- 337调查程序高效且处罚严厉
- 与司法程序并行实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